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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0歲的江某,是南京一家公司的產品經理。爲了“拓展業務”,他在網上看到有人出售高檔樓盤客戶資料時,就跟對方取得了聯繫,並以400元的價格買來25萬多條個人信息。
拿到了名單,江某開始篩選客戶,先把19萬多條有業主姓名、年齡和手機號碼的信息篩選出來。
同時,他把年輕女業主的信息,單獨挑了出來。其實他不知道,19萬多條信息中,只有1萬多條是真實的。
這些信息,包含業主姓名、電話、住址、身份證號碼、家庭成員等個人信息。而這1萬條中,年輕女業主的少之又少。
篩選出年輕女業主的信息後,王某沒事就找幾個號碼出來,發一些“有意思”的短信過去,或者是乾脆打個電話。接到江某電話的很多業主納了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怎麼被人泄露的,還有人不堪其擾直接報了警。
很快,警方查到了江某的住所,並從他的筆記本電腦中發現10多萬條業主個人信息。經過覈對,其中有1萬多條與全國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中的公民個人信息一致。
後來,江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且情節嚴重,被取保候審。
最終,法院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7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一審宣判後,江某不服,向南京中院提出上訴。不久前,南京中院開庭審理後,依法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金陵晚報記者董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