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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高爾夫球場的打擊力度正在增大,政府通過實際的行動向試圖突破禁令的開發商發出了嚴厲的警告。
北京郊外的一座高爾夫球場,如今漫長的球道和精心修剪的果嶺,現在只剩下碎石和土堆。
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再度明確,在規范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意見出臺前,各地不得擅自批准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聯合通報了5起全國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典型案件。通報明確表示,對於這些違規項目都進行了整改和拆除,並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但是有專家人士稱,但願這樣的整治不是一陣風。過去,高爾夫球場屢禁不止的原因就是因為高爾夫球場建設背後的巨大利益。
高爾夫球場玩隱身術
今年5月,被通報的5起高爾夫球場建設案件涉及北京、遼寧、雲南、寧夏4個省(區、市),均為全國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開展以來頂風新建、拒不停工的高爾夫球場,共違法佔地5779.74畝,其中基本農田及耕地2903.38畝。目前,球場相關設施已被拆除,有的正在履行行政處罰程序,兩家已被罰款約1000萬元。相關責任人員已被追究責任或正在查處。
其中,北京市朝陽區金盞鄉皮村的德龍農業示范園就是被整治的球場之一。
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聯合通報,2011年8月,北京老河灣投資有限公司以建設德龍農業示范園為名,在這裡建起了高爾夫球場。盡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了制止並組織整改,但這一項目在去年6月再次動工,違法佔地約900畝,其中基本農田828畝。今年3月,北京市朝陽區金盞鄉政府對球場進行了整改。金盞鄉政府已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停職處理。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正在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7月13日,時代周報記者輾轉1個多小時來到這個昔日的高爾夫球場看見,如今這個球場已是大變模樣,如發球臺、會所、噴灌設施,沙坑和草皮等設施都已不見了蹤影,昔日的綠地,如今也已然種上了密密麻麻的玉米稈,門口的牌子上也掛起了皮村高標准農田的字樣。
模樣雖然大變,但記者走訪時卻發現,此處的各類設施和建築雖然已經被拆除,但是土地形態卻並沒有太大的改變。這個所謂的農業示范園,土地依舊高低起伏,並未如普通耕地一般予以鏟平,倒是像高爾夫球場原有的地貌特征,藏於在漫天的玉米稈的『掩護』之下。
『這是他們慣用的伎倆,嚴打了就先隨便種點什麼當掩護,等什麼時候風頭過了再出來乾。』一位熟悉此事的當地居民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像這樣的高爾夫球場當地並不止這一個,許多高爾夫球場都是由普通耕地演變而來的。『他們一般都是先把地圈起來,先種上兩年樹,如果沒人管他們就開始建了。』
時代周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該高爾夫項目的開發公司雖是北京老河灣投資有限公司,但是企業信息網上找不到任何與該公司相關的信息,一個名為『北京老河灣鄉村體育俱樂部有限公司』的企業與其公司地址一模一樣,均位於拂林路9號景龍國際大廈C座的某室,不過該公司的營業執照早已於2011年12月12日吊銷。
懷著疑問,時代周報記者接連撥通了皮村當地村委會以及金盞鄉鄉政府的相關負責人的電話。在當記者向其質疑對於高爾夫違建案件的處置以及農業示范園未來規劃時,對方卻皆三緘其口,未作任何回應。
十道金牌難禁高球運動
自1984年起霍英東等港商投資創建的廣東中山溫泉高爾夫鄉村俱樂部對外開放後,作為招商寵兒的高爾夫球場,仿佛如雨後春筍般向全國擴散,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讓這個古老的運動飽受爭議。
一般而言,建設高爾夫球場要將原先土地上的植被置換成專用草坪,還要持續不斷地施肥及噴灑農藥。高爾夫球場佔地廣,佔用糧田,破壞耕地,而且高爾夫球場耗水量大,再加上每年噴灑在高爾夫球場草坪上的農藥高達50多種,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
國務院早在2004年就已經叫停了高爾夫球場的審批,此後至今,國務院辦公廳及有關部委對高爾夫球場建設下達了近十道禁令,但北京的高爾夫球場卻越建越多。有專家稱,60餘家高爾夫球場每年就將消耗100萬人生活用水,相當一個百萬人口的中等城市的全年生活用水量。
曾有媒體統計,在北京周邊有132家打著各種名目的高爾夫球會、俱樂部、練習場,對北京呈合圍之勢。有專家指出,一個18洞球場年耗水40萬立方米。即使是全部按照18洞的球場來計算,那保守估計,北京周邊這132家每年的耗水量也在5000萬立方米以上,相當於20個昆明湖的水量。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鄭宇潔告訴時代周報記者,高爾夫球運動作為一種高端體育消費並未在國內普及,其需求的旺盛既體現出資本的力量,也顯現出國內貧富差距的進一步拉大。興建高爾夫場地,會佔用大量土地;大量農藥的使用會污染附近水源,澆灌草地也需要耗費大量的水資源。
背後的利益衝動
有專家表示,高爾夫球場的建設需要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審批,而大部分未經審批的球場基本上是以偷換概念的形式,由地方審批的。違規球場大多是打著體育公園、生態園、休閑園、綠化項目等旗號建設的。緣何如此?
說到底還是離不開利益兩字,這些違建高爾夫球場大都與地產項目相連,房企們可以利用高爾夫球場為地產項目『鍍金』,借以大幅提昇地產項目的『附加值』。
『房企有極大的衝動來做高爾夫項目。這背後自然有比較大的經濟利益。』房地產評論員嚴躍進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一名資深高爾夫球人士說,一般球場投資會在3年左右收回成本。另外,許多球場的投資商還通過建設周邊的房地產項目獲利。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鄭宇潔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房企拿地建設高爾夫場地,成立俱樂部或者娛樂體育會所,一方面會收取高額的會員費,同時組織高爾夫比賽、培訓學員等也會收取較高的費用;另一方面,高爾夫場地周邊景色較好,綠地覆蓋面積大,房企在周邊興建別墅或者高檔商品房等,房價也會賣得高一些。
有業內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一些地方政府陷入一種畸形的城市更新觀念中,一味追求『GDP』,一味強調投資環境,一味追求政績形象,認為高爾夫球場可以加快城市化和旅游業的發展。
而面對政績與招商誘惑,從立項階段到審批監督環節,很多地方政府明知違規,卻大多態度曖昧,視而不見甚至層層關照。
陝西省國家級貧困縣柞水縣違建『秦嶺壹號高爾夫球場』。而在去年4月,央視《經濟半小時》就已曝光陝西柞水打著『盤龍植物觀賞苑』的招牌興建該高爾夫球場,這已經是其第二次被央視曝光,可這家高爾夫球場至今仍在火熱營業。
事實上,該高爾夫球場存在至少3年以上,其間也曾因媒體曝光而被關停,但每次都恢復營業。據了解,柞水高爾夫球場屢次關而不停的背後,是當地政府惹不起陝西省屬企業陝西有色。
相比於巨大利益誘惑,相對低廉的違規成本也讓開發商們敢於『賭一把』。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後,企業只需支付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的罰款,與其巨大的投資收益和經濟獲利相比,如同九牛一毛,達不到懲處目的。
此外,法律法規的缺失也是造成這種亂象的原因之一。到目前為止,我國基本沒有法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即使出臺了相關文件、通知等,也很少有涉及球場建設的若乾細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