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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內蒙古省級貧困縣杭錦旗的調查數據顯示,當地職工繳存的公積金平均水平每月不足1000元,而當地供電公司職工的最高繳存超過1.5萬元。同時存在這種情況的,還有當地的銀行從業人員和壟斷企業的工作人員。
在同一個地方的工作人員,公積金的繳存情況相差如此懸殊,這樣的情況,確實令人咋舌。
住房公積金設計的初衷,是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但這項制度運行到現在,暴露出的劫貧濟富、提取困難、管理混亂、投資水平低下、政府挪用、貪腐風險等問題,使公積金制度備受詬病。一些專家甚至認爲,應該直接廢除公積金制度。
對於幾乎涉及到每個城市居民的公積金制度,其存廢與否,是個大問題。我們應該深入分析,拿出詳實的調研資料和數據作爲論據。但再怎麼樣論證,同一個地域,工作人員繳存的金額相差過大,都是不正常的。
因此,當下必須對公積金制度中明顯的不合理地方加以革除,不能讓其成了少數人謀私的大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