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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心一軟答應他們可以住,還寫進了合同
如今要對方搬出來,卻不容易了
特約記者陸欣樑震華/漫畫
前兩天,網友“ykyhxin”在大金華論壇上發了一個吐槽帖,訴說了自己購買二手房的經歷。錢江晚報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律師,併爲大家總結了幾條買二手房的經驗,真是不問不知道,要注意的小細節還真不少。準備購買二手房的趕緊先收藏着吧。
【買房故事】
原房東仗着合約,繼續住在裏面
我孩子要讀小學,戶口在鄉下,所以去年的時候,就張羅着買房。
在網上也看了很多房源,最後在一個熟人介紹的中介那裏問到了這套房子,畢竟是買房子這樣的大事,有熟人放心點。
去年11月份,我和老婆商量買房中途也看過一些其他房源,最後覺得還是這套房子最靠譜,總價200多萬。前後一共付了100多萬,餘下的按揭。
籤合同那天,房東突然說:“我們的新房還在裝修,能在這裏再住一段時間嗎?”當時我們夫妻倆覺得人情難得,再說自己有房子住(父母的房子),就同意給他們再住半年。不過她提出半年時間可能不夠,因爲梅雨天是不能裝修的。於是中介提出:“要不就寫一年吧,到時候,房東你早點裝修好,就早點搬。”
當時籤合同的時候有房東夫妻倆,中介方面有3人,還有我和老婆,人多一下子難以開口拒絕,於是就勉強答應了,並在合同上寫着房東最多可以再住一年。我就想着,平時多問問房東,要是能早點裝修好就讓他們早點搬出去。
前段時間,老婆打電話給房東,問他們能不能在9月把房子還給我們,雖然合約上寫的是一年,但我們想自己再將新家重新裝修一下,年底的時候能住進去。但這回房東不幹了。他們說時間來不及,按合約上說的那樣要住滿一年再搬出去,隨後就把電話給掛了。
聽了他們的回答,我們頓時滿腹的委屈沒地方訴說。首先,我們沒收租金,要是拿出去出租的話,這小區的其他房子一年租金也有個3萬元左右。重點是,買房的時候房款一分都沒拖欠啊,爲什麼還霸佔着我們的房子?
【律師支招】
如能證明原房東行爲惡意,合同可以作廢
隨後記者也就此事諮詢了浙中律師事務所的陳善律師。
“像這樣的情況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還挺多。”陳律師說,在他們的律師事務所,每年都會有幾個類似的案例。特別是前兩年房地產前景特別好的時候,很多人買房爲的是投資,不着急居住,所以會同意讓原房東多住一段時間。
“遇到這種情況,買房者要計算好自己的時間,不能盲目的答應。”陳律師建議,可以在合同上補充寫個條款,比如如果購房者自己需要用房了,提前多少天告知原房東搬走之類的。
不然的話,除非你可以證明,房東繼續霸佔着這房子是惡意行爲,或者他們爲了利益,將這房子轉手轉租給別人,那麼這時合同是可以作廢的。
其次,陳律師也列舉了其他幾點買二手房最容易遇到的問題,要想買二手房的讀者可以記一下。
一是買頂樓時,一定要事先諮詢房子是否有漏水。“因爲很多人賣頂樓都是因爲漏水,如果漏水嚴重的話,要想裝修就得將隔水層重新安裝,工程也很浩大。”陳律師說,要是買房時,房東要是有意隱瞞房子漏水的事實,到時可以根據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二是買房時一定要看清楚雙證上的面積。很多人在購買二手房時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就是原房東將露臺包進去。這種違章建築如果有相關部門來拆除的時候,你是不能拒絕的。
三是水電費的單子、煤氣單子什麼的一定要留底。“買二手房一定要記得將煤氣管道也進行過戶,不然到時房東遠走他鄉的話,你會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