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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賞月有保險、光棍節“脫光”有保險,房價下降也有保險?上週,位於北京馬駒橋的某項目,大張旗鼓地推出“全國首創降價險”的廣告,承諾房源下降由開發企業理賠。其實,降價險並非一種保險,更多地仍是營銷噱頭。
保什麼?門道在10%房款
據銷售人員介紹,購房者如果選擇“降價險”的方式買房,9成房款即可買房,餘下10%作爲保證金由客戶保留。到約定的交房時間前四個月(2015年6月底),如房價沒降,總房款10%的保證金再由購房者交給開發商,如果降價了,則由珠江人保代客戶向開發商支付餘款,無需客戶繳納保證金。如何判定是否降價,是以交房前四個月客戶所購買房源與相鄰樓棟的在售相同樓層、相同朝向房源價格相比。
目前,該項目的銷售均價在14800元/平方米。換句話說,只要到2015年6月底,該項目銷售均價低於14800元/平方米,購房人可要求理賠。隨後該項目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降價險僅是開發商與客戶之間就房價下降做出的前置協議,珠江人保並未參與其中。
能賠嗎?房價權歸開發商
“雖然知道這是開發商的一種促銷手段,但若房價降了真能賠償,我覺得可以考慮的。”聽聞降價險而來的許多看房人,都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只是,降價險真的能理賠嗎?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給出了悲觀的分析。張大偉告訴記者,由於其出險與否的標準是交房前4個月客戶所購買房源與相鄰樓棟的在售相同樓層、相同朝向房源價格相比,那麼就存在賠付與否的決定權在開發商手上的問題。“開發商可以選擇本期房源交房前不降價或者封盤的方式避免保險的賠付,等過了保險期限之後再採取新盤定價策略。”張大偉提出,房價決定權在開發商手上,出險與否的評判標準不客觀,“如果以第三方權威機構公佈的該區域樓盤市場價作出險標準,或許更客觀些。”
張大偉還表示,從銀行貸款的角度來看,“降價險”也難具有實操性。對於普通購房者來說,很少有人能一次性付全款買房,大多需要通過銀行按揭貸款來購房,在貸款時涉及房屋的評估值按房款90%計算還是按100%計算的問題,如果按90%計算,購房者必須多繳納首付款,而按照100%計算則不符合法律規定。
圖什麼?就是一個營銷噱頭
開發商推出房產降價險是要給人傳遞一種房價降了開發商負責任的信號,從而促成購房行爲。“住房是商品,價格波動很正常,如果通過保險直接針對某一時點的住房價格進行保障,與市場經濟相違背。”張大偉表示。
實際上,此前該項目推出“零首付”活動。可根據市住建委的官方統計顯示,從2013年12月21日開盤至今,樓盤僅售出343套。“開發商推出降價險,其實仍是一種營銷噱頭,目的是爭取客源。”
本報記者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