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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出租房屋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種糾紛。讓業主苦不堪言,不僅蒙受不白之冤,而且難以追回損失。那麼,在出租房屋過程中業主如何避免出租風險?爲此,羊城晚報記者採訪瞭解到,業主出租房屋要牢記七要素。
1把好租客關
租客的素質高低直接關係到入住後對房屋的愛惜程度。有正常工作的、素質較高的白領或以家庭爲單位的租客都比較受歡迎。所以出租前需要從多方面瞭解租客的信息,包括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明等。同時可通過與租客的溝通與交流,對其人品和素質進行了解。
2儘量不租給短期租客
最好不要租給短期租房者,比如對只租一兩個月的人必須十分謹慎。儘量以半年爲最短期限,並且不要對不知底細的租客透露太多的信息。
3約定繳租時間
繳納房租一般分爲月付、季付、半年付以及年付。一般業主都比較希望年付或者半年付,但由於目前租金過高以及租客生活壓力大等原因,年付或者半年付通常很難實現。因此,要在合同裏白紙黑字約定好房屋繳租的具體日期、違約責任和賠償力度,目前較爲流行月付。
4收取一定押金
有些租客住了一段時間後不租了,退房時會留下未交清的水、電、燃氣等費用,甚至會有家用電器損壞或乾脆卷東西走人等現象,所以收取一定的押金是最佳的解決方案。同時押金金額以及退還條件等一定要寫在合同裏,以保障雙方權益。目前,市場上普遍的做法是至少收取兩個月的押金。
5取消家中電話或停機保號
如果租客需要,可以讓其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重新註冊或新裝電話。如果電話號碼保留,則一定要注意取消長途功能,否則後期光結算話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同時更易在退租後產生糾紛。
6籤一份完整的租賃合同
合同是對雙方的約束和保護。一旦有問題可以憑租賃合同找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因此一定要簽訂一份完整的租賃合同,同時合同中一定要把以上所提內容寫到合同裏,以確保業主的安全。
7定期回訪承租者
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並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況。一旦發現房屋有異常現象,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