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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房養老”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開展試點。試點已然展開,不過,圍繞“以房養老”的各方面爭論仍然不斷。
首先,“以房養老”到底會有多少人買賬就是一個大大的槽點。一項有127815人蔘與的調查顯示,多達87.6%的受訪者認爲“以房養老”並不可行,93.4%受訪者認爲“以房養老”不能代替政府養老。另外一項調查顯示,至少有七成人不會購買以房養老保險。
不妨先回顧一下“以房養老”政策走到試點的一路歷程。衆所周知,“以房養老”又稱爲房屋“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早在2013年9月13日上午,中央人民政府網站公佈由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在2014年一季度出臺。今年年初,保監會提出擬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試點。至今,“以房養老”試點城市已經在這四個城市落地。
試點的效果到底會如何?前幾年,“以房養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長春等城市的個別金融機構自發興起嘗試,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滯萎縮。因此,業界不乏不太樂觀的聲音。總結起來,不看好的主要原因包括:1.不符合傳統觀念,在我國,養老“靠兒不靠房”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不少老人和子女對變賣產權都有心裏牴觸;2.此前做出嘗試的金融機構爲了規避風險,對“以房養老”羣體設置門檻過高,導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寥寥無幾;3.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以房養老”需建立在養老相關產業發展的基礎之上,現階段兩者無法匹配,等等。
此外,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認爲,“以房養老”的具體做法未明確,也沒有向民間資本開放,養老羣體不敢貿然“以房養老”;房地產市場週期波動對於資產升值及價格的影響明顯,如何規避、計算、對衝市場風險,現階段還沒有統一的公開的標準;現有住宅房屋產權70年,產權未到期或到期後如何處置依然存在政策盲點。到期後房屋是直接歸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是作爲遺產分配給老人子女?這也是值得關注的話題。
應該看到,社會老齡化加速,大量的養老市場需求切實存在,因此,短期內養老產業、養老地產政策頻發,鼓勵和支持滿足養老產業、養老地產的發展。但是,“以房養老”終究還是處於探索階段,即使試點在明年有了具體操作辦法,短期內來講還需要解決諸多問題。
專家建議,改變傳統觀念首當其衝,讓更多的家庭、老年羣體對於“以房養老”有一個新的認識,以此逐步打開市場;其次,重視養老服務配套及服務體系建設,提高養老服務質量,爲“以房養老”的廣泛實現奠定基礎;最後,解決現有住宅房屋產權70年到期之後如何處理相關問題,使“以房養老”房產70年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置有法可依,如補繳少量土地出讓金,可最多延長一定年限住宅產權使用年限,可以增強“以房養老”方式的市場參與活力,使金融機構、養老羣體及家庭都會有更多的受益機會和選擇。(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