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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謝佳婷)一場規定時限、規定總量、規定標準值的嚴格整治,向佛山陶瓷行業襲來。7月2日,佛山市環保局向媒體宣佈,陶瓷、鋁型材、玻璃及VOC排放企業的四套環境整治方案已經正式印發實施,對於陶瓷企業的整治並未放鬆,仍要求2014年11月1日前全市陶瓷企業全面達到國家標準的指標要求。
佛山陶瓷行業的整治問題可謂峯迴路轉。5月20日,佛山42家企業“公車上書”,提出修改《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其直接原因在於佛山市陶瓷污染整治方案的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全市陶瓷企業要達到標準要求;6月4日,中國環境標準網發佈通知,稱將對該標準進行修訂,完成時限爲2016年;此次,方案正式實施,又將治污之劍向陶瓷企業揮來。佛山市環保局副局長李康文表示:“在更新的標準出臺前,還將按照現有標準執行,個人認爲新標準有可能更嚴格,修訂之後會對污染物有所放鬆的猜測可能是企業的一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