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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亢舒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關於並軌後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有關管理工作。
《意見》明確,各地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公租房輪候期,對登記爲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給予安排。
《意見》提出,並軌後公租房的保障對象,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對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對象,即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符合規定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各地應根據實際需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科學制訂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