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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的徐女士在2009年參加了一個樓盤的團購,她先後一共交了60萬房款,開發商給他們發來了信函,說可以籤合同了,這也意味着馬上就要住進新房了。可是徐女士卻被潑了一盆冷水,原來房子漲價了,想要拿到房子,還需要再交錢。
徐女士說,2009年她參加了濟南東方天澍花園的團購活動,並且分別在2009年和2011年分兩次繳納了60萬的購房款。不過當時籤的是意向書,價格當時沒有定,只是說成本價加上10%.
在徐女士提供的團購意向書中,記者看到,團購價格爲成本價+管理費。成本價是在經雙方認可的有關單位審覈該物業總造價的基礎上確定。而管理費爲成本價的10%。交了房款之後,徐女士很快收到了開發商致客戶的函。上面寫着,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交房,並且公司還承諾成本價不超過7500元每平米。不過直到現在,不但沒有交房,還出現了問題。
徐女士說,現在開發商不講信用,私自提價,當時承諾成本價是7500元/平方米,不高於7500元。但是現在給的卻是市場價9680元。
徐女士介紹,今年6月份購房業主又收到了開發商的一封函。主要內容是:房子的成本價已經審計完成,要求業主在7月13日前,到售樓處辦理網籤手續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逾期的視爲業主自動放棄團購,房屋另行銷售。現在,對於開發商的這個做法,很多團購業主都不能接受。他們都覺着很不合理,交了這麼多年的錢了。當時周圍房子的價格才5000多塊錢,所以它的價格嚴重違背了當時的承諾。
那麼,對於業主們反映的問題,開發商又會作何解釋呢?
由於銷售部門不能給出滿意的答覆,業主們又來到了山東天澍置業有限公司。不過,通往負責人辦公室的大門已經關閉。無奈之下,業主電話聯繫了他們公司的吳總。公司吳總推脫說團購的問題需要找銷售部。當記者提出要和他聊聊的時候,吳總甩出了一句“在曲阜”。
隨後,業主又電話聯繫了開發商的一位彭經理。彭經理也說自己不在辦公室,不過明天上午九點在工地售樓處見面。如果自己不在就找銷售部杜經理。
雖然這家公司的負責人都說不在辦公室,不過他們的屋裏仍然開着燈。記者在樓下等了近兩個小時後,他們的彭經理出來了。記者表示想和他單獨談談,想幫業主要到一個答覆,結果彭經理不理睬,走了。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和徐女士一起參加團購的一共有40多戶,當時他們都交了數十萬的房款。現在問題出現了,到底應該怎麼解決呢?按照約定的時間,第二天上午9點,業主們再一次來到了東方天澍花園的售樓處。售樓處工作人員卻告訴業主“領導還沒來,休班了。”
約好的時間,負責人怎麼沒來呢?在業主的一再要求下,銷售部的杜經理露面了。但是杜經理說,公司給的價格,是公司定的,自己管不着。
說了幾句話之後,銷售部的杜經理就離開了。無奈之下,業主撥打了開發商彭經理的電話。
就在業主們等待開發商負責人的時候,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撥打了110。
在110民警的協調下,業主代表與銷售部的杜經理進行了協商。過了一段時間,彭經理來到了現場參與協商。
業主代表連續提出了多個疑問,彭經理並沒有逐一做出解釋。
彭經理說要按照原來的合同辦。但是業主表示,現在的問題是,開發商給業主發的函並不是按照合同辦的。彭經理辯稱,合同規定成本價格不超過7500元。但業主手裏拿的不是合同。
隨後,業主代表也提出了他們的要求。“就按你們承諾的價格。我們沒別的意思。”
對於業主的提議,彭經理表示現場還不能答覆,需要請示公司的領導。最後,開發商負責人表示,下週一他們將會給業主一個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