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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7日訊(見習記者王紅星)近日,家住歷城區還鄉店附近的莊女士致電本報“有事您說”熱線反映,自己居住的是單位宿舍,最近室內進水主管道損壞,並不斷漏水。她諮詢這種情況是否應該由單位負責維修。
據莊女士稱,自己住的是單位宿舍,房子的產權已經轉移到了個人手中。現在她住的3樓自來水進水主管道損壞,“我現在已經用東西把裂口接住了,但還是不停地漏水,只能先用盆子接水。”由於是自來水主管道發生破損,也會影響到鄰居,“所以我想問問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由單位負責維修?”
“既然產權已經轉移,就應該由產權人負責維修。”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維修基金管理處一吳姓工作人員稱,由於莊女士反映的是主管道破損,可以動用維修基金,“但啓動維修基金需要走一些程序,需要該樓的所有業主一致同意維修;像莊女士的這種情況,應該由濟南電大向房管局相關部門申請啓用維修基金,並負責徵得樓上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