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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接到報料稱龍華城市明珠花園地下停車場一收費員被該花園管理處保安打傷。昨日上午,記者趕到事發地點,據瞭解,事情起因是龍華城市明珠花園物業管理方要收停車場管理權,而該花園開發商、停車場原管理方寶安勁力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勁力工貿”)員工不願交出停車場收費權從而引發糾紛。 _acK({aid:1807,format:0,mode:1,gid:1,serverbaseurl:"me.afp.chinanews.com/"});
怡盛華物業:
“收回停車場管理權是執行法院判決”
在龍華辦事處綜治維穩辦會議室,記者瞭解到,龍華城市明珠花園是2005年由勁力工貿開發建設的,建好後剛開始由勁力明珠物業管理公司直接管理。2011年8月16日,勁力明珠物業管理公司退出該花園的物業管理,怡盛華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接手該小區的物業管理。但是小區停車場的管理權仍然由勁力明珠物業管理公司直接管理。由於怡盛華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和龍華城市明珠花園業主委員會不滿勁力明珠物業管理繼續管理停車場,將勁力工貿告上法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勁力公司將涉案小區的停車場管理權移交怡盛華公司。
怡盛華公司城市明珠花園管理處主任傅宏坤告訴記者,該公司從勁力明珠物業收回停車場管理權是執行中級法院的判決,該判決書是6月5日送達的,要求30日之內執行。在執行前,小區業委會還給勁力公司發過函。
勁力工貿:
“收益權沒談,怎能趕走我方人員”
“停車場的收益沒談,怎麼把我們在停車場工作的員工打傷趕走?”在龍華辦事處綜治維穩辦會議室,勁力工貿公司的石總告訴記者,勁力公司和業主簽署的購房合同,約定停車場是屬於勁力公司的,並受《物權法》第七十四條保護。“我們是停車場的建設投資單位,是停車場的權屬方,擁有收益權,且管理權和收費權並不衝突,還可以互相監督。如果我們沒有人在停車場收費,誰來保障我們的收益權。”“雖然法院判決我們要移交管理權,但他們(怡盛華公司)也不能來搶啊!應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理清楚交接細節。”
石總告訴記者,根據《深圳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停車場許可證是發給建設單位的,怡盛華公司不與我們協商,強行接收,將拿不到停車場許可證,也無法去辦理收費備案,這將會給建設方和業主的利益帶來損害。
城市明珠花園管理處稱,小區業委會已經提前就收回停車場一事,給勁力公司發函。勁力工貿公司的石總表示,沒有收到函。同時她質疑,爲什麼要業委會發函而不是城市明珠花園管理處發函?
記者調查:
新管理方對停車場先發紙卡暫未收費
記者昨日趕到龍華城市明珠花園停車場時,怡盛華公司已經完成接收工作,對進入停車場的車輛發放紙卡。記者見到有多位停車場的老客戶拿出勁力公司的智能卡,詢問卡里面充了的錢怎麼辦?怡盛華公司工作人員回答,“我們暫時不收費。憑紙卡出入即可。”
記者現場詢問或按照城市明珠花園管理處提供的電話,諮詢了該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和幾戶業主的意見,有人認爲,不管勁力公司對停車場的管理是好是壞,法院是這樣判決的,就應該執行。 (記者易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