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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小區裏的養老用房被開發商挪作他用的事將不會在順義區發生。該區出臺新規,民政部門將全程參與新建小區的設計審覈、驗收,養老設施不達標不能賣樓。近日,該區首個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的養老院,在梅溝營村商品房項目中啓動。
近日,位於順義仁和鎮的梅溝營村商品房項目啓動,開發商主動來到區民政局,遞交了配建養老院的設計方案。這個預計有1.4萬人入住的小區,配套養老院至少要有牀位100張,設計圖紙經專業人員審覈後提出了修改意見:養老院每層都要有足夠寬敞的電梯間,無障礙設施也應該更合理。
按民政部門意見修改了養老院的相關設計後,開發商與民政局簽下了移交協議:建好後將無償移交給屬地民政部門作爲非營利使用。
過去,有關規定也要求新建小區需配套建設養老機構,但由於對建設和移交的相關程序沒有細緻約束,開發商往往對這類公益設施敷衍了事,或是建成後拖延交付,久而久之挪作他用。
“以前,新建小區何時開工、何時竣工,是否建設了養老配套設施,民政部門都不瞭解,也沒有相關移交規定,就可能造成開發商拖而不建,或建完擱置。”順義區民政局福利科科長許靜介紹。
爲此,順義區出臺新規,每個新建居住小區,在土地上市之前,民政、教育、衛生等20餘個相關部門就要進行會商,確定需要建設的養老、醫院、學校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也就是說,開發商在投標時就已經知道應該配套建設哪些內容。此後,開發商的設計方案還要經過各部門審覈才能動工,住宅項目建成80%時,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就應竣工,經各部門聯合驗收後,樓盤才能上市銷售。
“在整個過程中,民政部門全程參與,養老機構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這樣就能確保建成後即時交付使用,真正爲民所用。”許靜說。
民政部門參與設計審覈,還有利於全區的養老機構統一調配使用。“以前,養老院建多大,只需根據小區人口配套就行。現在,民政局參與規劃,養老機構佈局更爲合理。”許靜說,“比如,根據整個區域的情況,小區可以建設託老所、老年活動站,還可以建設更大型的中心養老院。”
這項新規出臺後,順義區新動工建設的6個小區全部配套養老設施,可以增加1000張養老牀位,其中位於後沙峪鎮的一新建樓盤,配套建設服務區域的大型養老機構,牀位達到500張。這些養老機構建成後將全部移交當地民政部門管理、使用。(記者閆雪靜通訊員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