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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上午,東坡祠景區復原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聽證會在惠城區政府橋東街道辦事處舉行。來自擬征收范圍內的16名經合法登記確認身份的聽證代表和30多名旁聽人員,以及征收部門、實施單位代表參加了聽證會。
會上,征收部門代表黎劍威作為聽證陳述人首先對《惠州市東坡祠景區復原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做了簡要陳述。根據《征求意見稿》,此次房屋征收是為了復原建設東坡祠景區,以迎接惠州『全國文明城市』復檢以及助力惠州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征收范圍是惠城區橋東街道辦事處轄區,北臨東江,南接惠新西街,西鄰鐵爐湖歷史文化街區,東靠黃家塘天主堂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和其他建築物,共涉及被征收戶156戶,總建築面積4.95萬平方米。安置房地點則是惠州市東江新城DJXC—06—02地塊(東坡苑),交付標准為符合國家有關規范的毛坯房,計劃在2017年12月31前建成交付使用。
隨後,聽證代表對《征求意見稿》中關於產權調換安置方式和地點、貨幣補償標准、征收評估辦法、過渡安置方式、過渡期限以及補助費用標准等問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和觀點,聽證陳述人就聽證代表提出的相關建議和詢問進行了回應和逐一解答。
聽證會主持人、惠城區法制局局長劉紅光表示,此次聽證會和諧有序、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相關程序,該局將組織征收部門及其實施單位等相關部門根據聽證會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對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充分論證、研究,進一步吸納此次聽證會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後形成最終的實施方案,經區政府審定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據悉,此次聽證會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有關規定舉辦的,旨在對《征求意見稿》中征收依據及范圍、征收程序、補償標准、安置方式等(相關搬遷補助及安置標准見圖表)進行聽證,通過直接聽取和收集被征收人及社會各屆人士的意見、建議的方式,進一步完善修訂好有關征收方案,依法依規做好東坡祠景區復原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維護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焦點問題直擊
問題1:此次項目征收不涉及商業用途
聽證代表章迪穗:聽聞此次項目征收范圍內未來將有房地產開發,因此,被征收房屋的業主能否原址回遷,或者是就近在黃家塘實現安置?
聽證陳述人鄔明康:本次項目征收范圍是根據市政府批准的《東坡祠景區復原工程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地塊規劃為文物保護、歷史文化教育、公園綠地及市政配套設施項目,建設項目內沒有規劃商業、住宅用地,純屬公益項目,不存在有商業行為(如房地產開發、文化娛樂設施等),因此,符合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如選擇產權調換,只能異地安置,不能原址回遷。
至於聽證代表希望在黃家塘實現安置的要求,目前,黃家塘的原酒廠和天主教堂是已經立項的項目,規劃部門對該地塊規劃為其它用途,該地塊不能作為本次征收的安置點。
問題2:對於提高補償標准的意見建議將收集上報
聽證代表劉武標:根據《征求意見稿》,補償置換比例標准和相關貨幣補償標准都低於我們的心理預期值,相關標准能否提高?
聽證陳述人馮計明:現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的依據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也就是說,條例規定的補償原則為等值原則,而不是比例原則,所以不能簡單地以設置比例推算貨幣補償多少和產權安置面積,需要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運用評估規則評估後纔作為計算貨幣補償和安置面積的依據。此外,房改房和居民自建房的評估標准依據不同,補償的價值及價格也不相同。
對於聽證代表提出的希望提高補償標准的意見建議將進一步收集歸納形成方案,之後經區政府審定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記者/盧慧實習生/謝婉月通訊員/黎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