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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史上最嚴公積金新政”二次徵求意見稿6月30日發佈。據悉,此次徵求意見至7月10日結束,和3月底的初稿相比,保留了不予二次貸款的相關條款,將“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年限的要求”修改爲“累計繳存”。該徵求意見稿規定,2014年總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170億元,而廣州前5個月已經用完100億元的額度,這就意味着在7個月的時間,僅剩70億元的額度。
“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二次貸款”的相關條款在這次二次徵求意見中予以了保留。“看來貸過不能再貸是肯定的了。”不少“賣一買一”的換房族最關心的便是這一條款,而此次徵求意見稿的保留讓這部分人羣依然感到緊張。除此之外,公積金貸款的總額規定也讓不少打算入手買房的市民擔心:“按照這個總額度計算,下半年公積金貸款肯定會更難。”
貸過不能再貸
市民最關心的“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二次貸款”的相關條款在這次二次徵求意見中予以了保留。公積金中心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全市累計共有36.6萬職工貸款,約佔全部繳存總人數的9.2%。這部分貸款職工不但提取了本人賬戶的資金餘額,同時使用了結餘資金843億元,佔總結餘資金的82%。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目前累計使用公積金貸款的36.6萬職工中,僅不到1萬人使用兩次或兩次以上貸款。因此,該項規定的執行影響範圍約爲2.7%,影響面較小。
“以前買房的時候用過公積金貸款了,不過那是房價還不太貴,用的貸款額度也不多。”市民周女士表示,因爲小孩快要上學,打算“賣一買一”換個帶學位的房子,“現在房價比以前高很多了,要是貸過不能再貸,就不得不用商業貸款,利率高真的負擔很重。”她認爲,現時的房價令大多數人不能一次到位買好大房子,“小孩上學要學位,父母養老搬來同住需要換大屋,工作地點變化也可能牽涉到重新置業。”所以,“貸過不能再貸”對改善型換房族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總額度只剩70億
根據新的徵求意見稿,廣州市2014年總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170億元,比去年的310億元足足少了140億元,而廣州前5個月已經用完100億元的額度,這就意味着在7個月的時間,僅剩70億元的額度。
“從字面意思判斷,毫無疑問,剩下7個月的公積金貸款總額度是比較緊張的,那是意味着申請公積金貸款更難嗎?”市民張先生最近在積極看房,有置業計劃,因爲是首套沒有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所以他對公積金貸款的動向非常關注,“弄不明白到底是將剩下的額度平均分至每個月,還是最後攬總數。”他認爲,兩種方式對“準業主”的影響會有所不同,“要均攤到月,那麼就要避開下半年的金九銀十之類買房高峯月份入手,否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也買不成房,但是偏偏這些月份樓盤打折優惠力度會比較大,這很讓人糾結。”
新計算公式調低可貸額度
二次徵求意見稿規定,公積金額度的計算方式調整爲“賬戶餘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強調了賬戶餘額的重要性,縮小了退休年齡月數的倍數。也就是說,按照新的計算方式,可貸款的總額更加少了。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強調,此次公式的調整是爲了突出累計繳存公積金的重要性,減少類似通過短期繳納公積金、待貸款審批通過後而斷繳的現象。
對此,張先生認爲,“其實都不用詳細算,從總額控制就可以看出來,公積金貸款新的計算公式肯定是把可貸的額度往低算的。”他也爲自己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照新的計算公式,他個人的可貸額度降低了9萬多元,“對於剛需買家來說,9萬元真的不是小數目了。”(記者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