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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商鋪應當2012年8月底交付,如今已是2014年7月,逾期22個月商鋪未能實際交到業主手中;宣傳的空中連廊不見蹤影,看中此間商機的業主一片茫然。近日,業主呂女士(化名)向本報反映,其所購買的『正佳東方國際廣場』商鋪問題多多,經過7月1日的買賣雙方見面會調解仍未能達成協商共識,『拖了這麼久,必須要討個說法』。
【事件回放】買鋪收不到
呂女士反映,她在2011年9月購買的『正佳東方國際廣場』商鋪應於2012年8月30日交付使用,如今已是2014年7月,商鋪實際上並未交到她的手中。
從買賣合同可以看到,『正佳東方國際廣場』位於環市東路以南、淘金路以東地段,規劃用途為『綜合』,土地使用權年限自2009年12月9日起計算。根據合同,甲方『合銀廣場發展有限公司』應於2012年8月30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012年8月30日,我們業主確實收到了收樓的書面通知』,呂女士表示,但是,收樓通知上的電話『根本沒人接』,而且『作為業主,我都不知道他們(開發商)的具體辦公地點在哪裡,商鋪那裡都找不到人的』,經過一番曲折,呂女士終於在正佳廣場找到了項目的相關負責人,並且也聯絡到了跟她遇到相同情況的其他業主,開始就收樓一事進行漫長的談判。
『這樓根本沒法收,跟買樓時我拿到的宣傳材料相去甚遠』,呂女士說,買鋪之前,開發商在不少媒體進行了大量宣傳,聲稱:『市政規劃中已確立把東方國際、花園酒店等高端建築群所構成的核心商圈打造成空中回廊、地面花園、地下廣場的立體式超級商圈』,街鋪更是宣傳層高12米,『非常吸引消費者眼球』。而實際上,接到收樓書面通知去到現場看,呂女士他們發現,與宣傳的不是一回事,『空中連廊不見了』,層高也從12米『驟降』到6米。
【業主懮慮】懷疑『被收樓』
因為商鋪現場與宣傳不符,呂女士等業主對收樓一事不滿,與開發商進行了不斷的接觸。『找到他們的項目經理,10天一個電話,一打就幾乎打了一年』,呂女士說,因為層高和空中連廊的問題,開發商曾經提出過補償方案,提出以停車場車位補償『不過沒產權』,雙方還就此進行了協商,最終『領導層面不通過』,就此作罷。
因為不能通過其他方式補償,以呂女士為代表的一批業主開始考慮違約金的問題。『沒想到的是,我們居然被收樓了』,她說,根據合同的補充協議第十八條,『乙方未按書面通知的時間辦理使用權交接手續的,視為從書面通知的商品房使用權交接日期起該商品房使用權已實際交接,且視為乙方同意該商品房商場管理公司對該商品房進行租賃、經營管理』。
『我必須要說的是,如果看清補充協議有這麼多問題條款,我根本不會簽,實際上,我也沒單獨簽過什麼補充協議!』呂女士說,因為宣傳得力,該商鋪銷售現場異常火爆,『簽的時候銷售人員就在不停催趕緊簽,後面在排隊』,她回憶道,因為考慮到商品房買賣合同都是規定好的,於是就簽了,而補充協議並沒有單獨拿出來給業主過目,『也沒有單獨在補充協議上簽字,而是最後被要求簽在騎縫處』,沒想到這就等於默認簽訂了補充協議的條款,導致『被收樓一年多的結局』。
【疑點分析】 『空中連廊』不見了
對於很多業主來說,『空中連廊』不見了,是無法收樓的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說,當初天價買下這個街鋪,看重的一個是空中連廊,還有一個就是正佳品牌』。
根據宣傳,空中連廊將連接花園酒店等附近的高端建築群,而『返租三年』則由正佳品牌經營。『當時覺得這是一個投資的好機會啊,空中連廊就保證了所謂廣州中環的人流量,那就意味著商機,正佳品牌也吸引人,尤其是銷售還不斷吹噓說,街鋪都會租給國際大牌奢侈品進駐』,再加上12米層高的誘惑,呂女士所購買的商鋪總價高達1400萬元,前期付款總計700萬元。『算下來真是100萬1平的天價,要不是空中連廊和正佳品牌,1萬塊1平我都不會買』,呂女士坦言。
但是收樓的時候,呂女士卻發現,空中連廊不見了,12米的層高也變矮了,『正佳品牌經營更是無從談起,我只看到本應交付給我的商鋪現在租給商家賣什麼特價打折品,這個投資只能說是血本無歸了』。
為了弄清楚『空中連廊』的真相,希望維權的業主們通過廣州市規劃局公開政府信息申請進行確認,得到穗規函[2011]7374號的一份《廣州市規劃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決定書》,內容顯示『我局沒有組織編制過越秀區環市東路城市花園廣場控制性詳細規劃及以上層次的城市規劃』。
【開發商說法】 『樓肯定能收,房產證也能辦』
記者第一時間聯絡到『正佳東方國際廣場』項目有關負責人喻仲巍。他表示,『樓是肯定可以收的,只是部分業主不願意收,想退鋪而已』。
至於空中連廊的問題,喻仲巍回應道,『規劃原本肯定是有空中連廊的,我們也預留了口子,但是現在改成地下走廊跟地鐵連通了,而且還要建商場』,他表示,『我們也不能預料到規劃的更改,預留口子對我們來說,實際上是佔用了鋪位的』。
而對於『正佳品牌經營』一事,他則表示,『正佳只是其中的一個投資商,現在商場已經決定下一階段加強經營,正佳有望派人牽頭。你也知道的,品牌客戶對租期有一定的要求,大多時間偏長,而現在(正佳東方國際廣場)返租期只剩下一年多一點,有點不太夠,而且品牌客戶要求的經營面積也比較大,通常都要200-300個平方,這就需要業主們多多配合纔能完成整合,以及招租經營』。
『我認為現在這些都是部分業主想退鋪的借口,如果真的是虛假銷售,可以無條件退鋪』,他說,違約金方面,有合同規定得很明確,甲方每日按該商品房總價款的0.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他透露,『已經有部分業主收到了違約金,大概是5-6位』。
對於業主認為商場大確權未能通過,房產證無法辦理的疑問,該負責人表示,『證肯定可以按期辦,沒問題』。
【最新進展】街道介入協調
2014年7月1日上午,『正佳東方國際廣場』業主代表與開發商在華樂路街道的協調下,在華樂路街道辦召開了一場長達2個半小時的『正佳東方國際廣場糾紛問題調解會』,雙方並未能就實際問題達成一致。
『業主代表們所提出的要求我們也提交給了領導層面,本來預計是7月15日再開一次見面會』,喻仲巍表示,根據目前進展,見面會可能會稍微推後至18日左右開。(記者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