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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火災造成的損失不賠,房屋租金也拖欠半年多了,對方還一直扯皮。”劉先生將自家位於順義區後沙峪鎮龍之灣嘉園的別墅出租給了香港演員周海媚,但去年9月房屋下沉花園突然起火,將部分配套建築和電器燒燬後,周海媚搬離別墅至今未給劉先生一家造成的損失賠償。周海媚一方認爲失火的是違章建築,反而要求劉先生賠償。周海媚代理律師向北京晨報記者表示,目前雙方分歧較大,正在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一場大火女星單方解約
昨天中午,北京晨報記者來到劉先生的別墅,門前還拉着警戒線,屋內早已人去樓空。起火地點位於別墅後部的下沉花園,同側的樓體與窗戶也受大火影響出現破損。“好好的一棟房子成了這樣,誰看着不心疼啊!”劉先生向北京晨報記者表示,妻子何女士去年通過中介公司,將自家的別墅租給了香港演員周海媚,沒想到剛過幾個月,也就是去年9月21日就發生了火災。“租了兩年,着火以後周海媚就搬走了,到現在不僅不交房租,也不提賠償的事兒,反而要我們給她賠償,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隨後劉先生向北京晨報記者展示了租賃合同,上面寫明租賃期限自2013年7月5日至2015年7月4日,租金按“押一付六”方式,最後附有周海媚的簽名。“除了第一筆租金,到現在一分錢沒給,欠了十幾萬元了。”劉先生稱,事後曾與周海媚通過電話協商解決,但對方稱已交由律師處理,不再接聽劉先生的電話。
火災發生四天後,劉先生的妻子何女士收到一封周海媚方發來的律師函,寫明周海媚出於宜居和安全考量,已於當日搬離,並要求於2013年9月20日單方解除合同,但被劉先生一方拒絕。
雙方都索賠互相指責
昨天晚些時候,北京晨報記者聯繫到周海媚的代理律師李先生,他在電話中表示,經他調查起火地點屬“違章建築”,且起火原因與周海媚無關,是線路老化導致,因此提出解除合同。“火災也給周海媚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我們要求退還押金和剩餘房租,並對周海媚的損失進行賠償。”對於其他更多細節,李先生稱不便透露。
北京晨報記者向小區物業求證,負責人黃先生稱起火地點並非“違建”,屬於開發商建房時的配套建築。劉先生也反駁稱:“據我瞭解,起火是因爲電器使用不當造成的,根本不是線路老化。”他稱,作爲一名公衆人物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而不是一味“賴皮”。(記者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