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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的保障房建設向民間資本敞開大門。
近日,由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民間資本參建保障房在江蘇正式打開“閘門”。
實習生馬慶
現代快報記者鹿偉
現狀
全省保障房超200萬套
但佈局不均衡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江蘇省保障房資源已突破200萬套(間),但保障房佈局不均衡。
主要問題有:集中建設的保障房配套設施不夠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的銜接不夠緊密,保障對象准入退出的良性機制尚未定型;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集中成片棚戶區(危舊房)亟待改造。
民資參建保障房的五種方式
民間資本參與各類棚戶區改造,享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政策。
民資參建的保障房的產權和運行管理權,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受國家法律保護。民資運行管理的公租房小區可依法收取租金和物業費,價格可在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基準價及其浮動範圍內自行確定。
可享受如下權益
1.直接投資或參股建設並持有、運營公共租賃住房;
2.接受政府委託代建公租房,建成後由政府按合同約定回購;
3.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
4.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公租房,按合同約定無償移交給政府,或由政府以約定的價格回購;
5.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