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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上午,記者從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濟南出臺《關於改革工商登記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這次濟南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放寬准入,圍繞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提出實行“六項改革”,即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先照後證”制度改革、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改革、企業名稱登記改革、經營範圍登記改革、登記審批流程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改革。
實施意見中規定,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申報制,工商登記機關不再審查住所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由申請人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本次改革,濟南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濟南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局局長介紹說,山東省文件對住所(經營場所)登記作了原則性規定,濟南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省政府的授權,規定工商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合法建設手續、鄉鎮政府或者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房屋租賃協議(合同)等一種或多種證明材料作爲住所合法使用證明,極大地放寬了住所登記條件。
同時進一步推進審批登記便利化改革。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受理窗口,對工商註冊登記、公章刻製備案、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辦理等實行一個窗口集中受理,相關部門同步審批,證照統一發放。深入推行工商登記註冊“一人審覈制”,將500萬元以下的股份公司登記權限下放至縣(市)區工商局,方便登記註冊,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行政效能。
在放寬市場主體准入條件的同時,加快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年檢驗照制度改爲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和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傳、接收、反饋市場主體的註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企業資信、行政處罰等信息。
對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有其他違法記錄的市場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均依法納入信用監管體系,採取部門聯動響應措施,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落實國家境外追償保障措施,將不履行認繳義務、有欺詐和違規行爲的境外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列入“重點監控名單”,並依法嚴格審查或限制其在濟南投資。
濟南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1元辦公司”能真正實現嗎?有些人擔心,註冊資本由實繳改爲認繳,是否會滋生一大批“皮包公司”和“殭屍公司”(註冊了公司卻沒有實際業務,只是有個名頭)?
“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但在現實中,辦公司必須要有必要的投入,因此,‘一元錢辦公司’是行不通的。”發佈會上,王聖水說,四個月以來,濟南尚未出現“一元辦公司”。
王聖水介紹說,今年3月1日到6月29日,濟南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4.97萬戶,註冊資本(金)452.05億元,同比增長112.74%、230.7%。改革政策效應逐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