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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各地城市棚改建設掀起了熱潮,逐步使困難羣衆改善住房條件的迫切需求得到滿足。但目前亟待引起關注的是,有些地方在棚改中忽略了“城中村”改造這個重要部分。
“城中村”歷史由來已久,村民住房情況十分複雜,房屋建設不規範,違章建築、私搭亂建現象比較普遍,人均住房面積懸殊較大。儘管各地採取了許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改造仍存在一些待解難題,如實物補償的面積確定、實物補償超面積部分的貨幣補償、營業性用房補償標準、安置房產權性質、村民就業和子女入學等。
諸如此類的問題應引起有關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要堅決杜絕和糾正“城中村”改造以宅基地置換、村民自拆自建的補償安置做法,否則棚改工作難以推進,容易導致改造一個“村”、又新建一個“村”的現象發生。
筆者認爲,在規劃允許的情況下,“城中村”改造的住戶應就地、就近安置。有條件的還可以做到先建好安置房再拆遷。儘量縮短安置過渡期,妥善解決安置過渡期羣衆的居住和生活問題。另外,要大膽探索創新,積極穩妥解決“城中村”改造後的戶籍、產權房轉換、就業、社會保障等城市二元結構問題。應將改造後的“城中村”納入城市統一規劃並轉爲社區;被徵收的改造安置住房應有商品房產權;村民身份應轉變爲城市居民,在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方面應和城市居民同等待遇。
王紀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