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綸
曾在3月底到4月初歷時近20天徵求意見的《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意見稿)被稱爲“史上最嚴公積金貸款新政”,最終收穫1361人次反饋意見和建議。記者日前從廣州公積金中心獲悉,在經過結合意見修改和管委會審議後,新的“徵求意見稿”再次徵求意見。
新的“徵求意見稿”在思路上其實延續了以往的慣性,就是繼續收緊額度,規定2014年總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爲170億元,比去年足足少了140億元,而廣州前5個月已經用完100億元的額度。另外,新“徵求意見稿”雖然在連續繳存年限方面有所放寬,但同時又在可貸額度計算公式上進行了大幅度修改,可謂“進一步退兩步”。對於普通市民而言,今後要想享受公積金的實惠其實難度在加大。
公積金做出這種修改的依據是什麼?說實話,我不太相信有市民會積極向公積金中心要求縮減自己的可貸額度,我也不太相信沒人對“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二次貸款”的條款沒有意見。身逢大數據時代,公積金中心做出這種修改,想必也是有數據可依的,何不亮出數據來?而且,同時應該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允許市民查閱“1361人次反饋意見和建議”,看看這裏面到底有沒有貓膩。否則,再次徵求意見的意義必然大打折扣。
而且有的收縮其實已經超越了應有的尺度:比如新的徵求意見稿更名爲《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將此前的“住房”改爲“購房”,公積金中心表示,由於目前公積金貸款主要支持的是購房需求,因暫不具備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因而對文件名做了相應修改。遺憾的是,這是明顯違反“上位法”即國家層面的《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條例》在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比較有意思的是,今年年初,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在做客廣州電視臺《溝通無界限行風大家談》節目時,曾迴應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在市兩會上關於擴大公積金使用範圍的建議,“住房公積金條例裏,對權限有很明確的規定,教育和醫療都有相關資金作爲保證,我們肯定不能在這些方面對上位法進行突破。”
一方面,公積金中心自稱不能突破上位法;另一方面,在“徵求意見稿”中對上位法明確規定的公積金可提取範圍予以刪減。這難道也是市民提出的建議?對於這種明顯不妥的建議,公積金中心經過了哪些程序的審慎斟酌,這其實需要給市民一個合理的解釋。否則一定有人會質疑公積金中心在遵循《公積金管理條例》方面存在某些問題:比如只堅持對收縮額度有利的條款,對於一些對收縮額度不利的條款則選擇漠視。這是不是有點太不嚴肅了?
既然有關部門如此銳意進取且“有創意”,那麼可否在提高公積金收益方面做點突破?現在的存量公積金所獲得的收益實在太低,這直接導致職工有早提取多提取公積金的動力,公積金的存量減少,公積金中心自然就捉襟見肘了。《公積金管理條例》在這方面雖無明確限制,但實際操作起來當然需要有透明、公開的制度,對於這種不需要突破上位法的事情,公積金中心可否積極協調各方資源,一馬當先,先做起來。這纔是改革開放排頭兵城市的公積金中心應有的風範。花太多時間和精力去想着如何封堵,而不願真正想辦法讓公積金提升收益,以回饋存量公積金的持有人,這個思路是不是也該調整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