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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行政文化商務中心區控規4地塊調整規劃在公示期間,遭到部分市民反對。反對觀點認爲,會展中心功能不可替代,且建設投資大,使用時間短,拆除將造成浪費。此外,會展中心周邊已建和在建的商業、商務辦公項目很多,再建將造成重複建設。日前,東莞市城鄉規劃局公佈了該地塊調整批前公示意見收集及處理情況,採信情況已通過市規委會審議。
質疑一:控規按一般調整不合法
迴應:因對原控規定位功能影響小
2014年4月,市規劃局完成了東莞市行政文化商務中心區控規03-18、03-19、03-20、03-21地塊調整的申請。根據相關規定,於2014年4月4日至5月3日就該項目進行批前公示。期間共收到意見21份。
有市民認爲該規劃調整程序不合法,應按控規重大調整程序辦理。記者瞭解到,與一般調整的程序不同,屬於控規重大調整的,應經市城鄉規劃局審查,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按照《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第二章規定的編制程序進行。
對此,調整申請人迴應稱,根據《東莞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管理規定》,本次規劃調整後地塊功能以商務辦公、集中商業爲主,並保留展覽功能(作爲中小型精品的商業商務及文化展覽),並未對原控規的定位、功能與佈局產生重大影響,屬於一般調整。
質疑二:拆除會展中心將造成資源浪費
迴應:地塊再開發利於推動大市區強心
有市民認爲,會展中心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部分,功能不可替代;會展中心是中心區的標誌性建築物和形象門戶,建設投資大,使用時間短,拆除將造成浪費。
調整申請人迴應稱,根據市經信局《提升東莞展覽設施建設調整報告》,將對東莞現有展館資源重新整合、提升,未來東莞會展產業佈局重點放在厚街鎮、長安新區、東莞水鄉三個地區,市區不再作爲會展產業的重點佈局區域。
調整申請人指出,東莞會展中心在東莞加工製造業飛速發展時期,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和意義。但隨着城市經濟的發展、東莞市強心戰略的全面推進以及軌道交通線網建設,中心區現代服務業功能將進一步集聚和提升,會展地塊的再開發利用有利於加快推動大市區強心戰略的實施,符合東莞市城市中心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要求。
此外,規劃調整保留了會展功能,由原來的大型、常規展會提升爲中小型、精品展覽。
質疑三:地塊再建商業項目屬重複建設
迴應:能提高片區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度
有市民認爲,會展中心周邊已建和在建的商業、商務辦公項目很多,再建將加劇周邊商業項目同質化競爭,造成重複建設。調整後城市景觀、交通組織變差。此外,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不足。
調整申請人表示,行政文化商務中心區是東莞實施強心戰略,強化大市區商務、商業,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提升城市首位度和區域競爭力的核心地區。規劃調整後,能進一步提高片區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度,充分發揮軌道交通上蓋物業的開發潛力。
此外,本次規劃調整重點考慮了地塊功能複合和高強度開發可能帶來的城市景觀、交通和基礎設施配套問題,並根據專家諮詢會意見完善和細化,具體包括:1.城市景觀方面。通過多方案的模擬比選,落實了中心廣場與黃旗山山峯之間的視線廊道控制。2.交通組織方面。在充分利用軌道1、2號線提升片區交通集散能力的基礎上,重點引導以公交爲主導的出行模式。地塊地下空間與軌道站廳實現無縫銜接、互聯互通。地塊二層建設步行系統與周邊地塊相聯繫。配建深港灣公交停靠站、出租車停靠站、自行車停靠點等設施,提高公交、慢行系統服務設施水平。
在公共配套設施方面。規劃配建獨立佔地的9班幼兒園、郵政所、垃圾收集站、環衛工人作息室、社會公共停車位等公共配套設施。地塊西側增設一處110KV變電站(室內站)。
還有市民認爲,地塊應以商業辦公爲主,配套少量公寓,因此不宜定性爲商住用地。調整申請人迴應說,規劃調整後,地塊以商務辦公、集中商業爲主,居住功能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總計容建築面積20%。因此劃分爲“商業+居住”的用地性質,更符合地塊的規劃功能和用途。
市規劃局表示,以上意見採信情況,已通過相關市規委會審議。(記者/靳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