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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互聯網發展迅猛,人人快遞在此背景下誕生並不斷向前發展,人人快遞雖然名含“快遞”,但並不是傳統快遞公司。人人快遞自己不做快遞業務,也沒有快遞分撥中心,只是爲用戶提供發佈和接受信息的平臺。作爲第三方電子商務網絡信息服務平臺,人人快遞鼓勵用戶成爲自由快遞人,通過“互幫互助”的形式,獲得額外收益,改善生活水平。
具體而言:平臺用戶可以作爲委託方,通過“人人快遞網”信息服務平臺發出委託服務需求或創建其他委託事項信息,並在人人快遞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公佈;平臺用戶也可以作爲受託方,選擇承接、完成人人快遞信息服務平臺上公佈的委託事項,與委託人建立委託合同關係,提供相應服務並獲得委託人給付的服務報酬。
人人快遞整合自由快遞人的閒暇時間和既定行程,大量的自由快遞人因“隨程捎帶”和“順手幫買”,節省了專門運送所需的交通資源和車輛使用,有效實現了節能減排。
人人快遞作爲第三方電子商務網絡信息服務平臺,不收取任何平臺服務使用費;作爲一種創新型的商業模式,人人快遞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並沒有同步對應的法律法規。將人人快遞理解爲快遞並按照快遞行業的准入以及相關行業規範進行審覈,對人人快遞而言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