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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被查封房屋進行強制騰房,遭到“90後”二房東和房客的“閉門羹”,房客們竟然撥打110報警要求把執法人員趕走。最終,二房東因阻撓執行公務被訓誡,房屋終被騰空。
今年22歲的宮某道在花園路某教育培訓機構教幼兒美術。今年5月29日,他與蘇某簽訂了一份爲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合同時,蘇某讓宮某道查看了房屋平面圖,表示房屋歸其所有。同時告知其該房屋已經被法院查封。宮某道和女友李某在諮詢了律師後,將房屋租下來,轉而搭建了20個牀鋪,未經法院允許,轉手以每人月租400元的價格對外羣租。
6月17日,歷城區人民法院在該房門口依法張貼公告,要求租客騰空房屋,同時與宮某道聯繫,要求其配合法院執行。宮某道及其女友李某、羣租房客無視法院公告,拒不騰空房屋。6月20日早上6點30分,歷城區法院決定強制執行。執行局法官、法警等20餘人來到該房門口,敲門要求房客配合法院強制執行,但裏面租住的10多名房客遲遲不開房門,在法院法官耐心勸說之際,裏面的租客竟然撥打了110報警。幾分鐘後,民警趕到現場,租客仍然拒不開門,反而在房內喊話要求民警把法院人員“趕走就行了”。此時,宮某道和女友李某來到該房門口,阻撓法院強制執行。法警將宮某道帶回法院進行詢問調查。此後,羣租房客們陸續自行搬離房屋。
經過法官的耐心說明,宮某道終於得知,所謂的跟他簽訂合同的“房東”蘇某根本不是該房屋的主人,此房經歷2次判決後,二審裁定房屋主人爲王某。宮某道與蘇某之間的租賃協議後續問題,可以找蘇某協商,協商不成可以依法通過訴訟渠道解決。宮某道當場寫下檢討書,鑑於其悔過態度較好,法院依法對其訓誡後釋放。(記者劉曉羣通訊員謝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