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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近日出臺《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檔案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房產經紀人員出現與當事人串通提供虛假資料和假冒申請人騙取房屋登記的等6種嚴重違法違規行爲,將被逐出經紀行業。
據瞭解,目前濟南共有1043家房產中介公司、11000多名經紀人。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分爲五個等級,分別爲“優秀”“良好”“合格”“失信警告”“嚴重失信”。信用等級評定基本分爲90分,實行加減分制。
濟南市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從業人員信用評分以一年爲記錄週期,扣分超過12分的,予以業內通報批評,本年度內不得參與創先評優;扣分超過40分的,暫停執業資格備案,參加協會組織的業務培訓合格後,方可繼續上崗,本年度內不得參與創先評優。
房地產經紀人員出現以下六種嚴重違法違規行爲,將不得在濟南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被吊銷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執業資格後,繼續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因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的行爲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因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的行爲,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決、裁定和主管部門做出的行政決定的;與當事人串通提供虛假資料和假冒申請人騙取房屋登記的;其他違反職業道德,情節特別嚴重的。
濟南市還明確,房產經紀人員利用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便利,向客戶或其他人收受回扣或者合同約定費用以外的其他不正當利益;爲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僞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行爲;故意從事一房多賣或一房多租的經紀活動等情況,也將被從信用評分中直接扣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