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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騙取拆遷補償款和安置房,曾在中介公司工作的王某通過僞造法院民事判決書以及向測繪所工作人員行賄的方式,協助兩名拆遷戶,以“一房分多戶”的方式先後騙取了340平方米的安置房,以及近百萬元的拆遷款,王某本人從中獲利34萬元。日前,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根據檢方指控,2010年1月,朱某花90餘萬元購買了位於門頭溝區黑山礦內兩套房屋。2011年底,朱某認識了王某,二人商量由朱某支付24萬元好處費,王某協助幫忙給房屋分成4戶。
王某找人僞造了法院民事判決書,並送予時任門頭溝區房地產測繪所測繪員的劉某賄賂款人民幣3萬元,請其違規出具測繪圖。朱某騙過了門頭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房屋分爲4戶,辦理了4個房屋產權證。之後朱某得到4套兩居室安置房及拆遷補償款30餘萬元。案發後審計報告認定,朱某分戶後比分戶前多獲得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多得補償款38.58萬元。
除了幫助朱某辦理分戶套取拆遷福利,王某還利用同樣的方法,幫助另一名拆遷戶胡某將其名下的兩套房產分別分成2戶和7戶,並因此多得了240平方米的安置房以及21萬餘元的徵收補償款。王某也因此獲得好處費10萬元。
庭審中,王某對於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異議。門頭溝檢察院認爲,王某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王某、胡某、朱某三人明知門頭溝區徵收拆遷範圍內禁止分戶,仍採取由王某僞造法院判決書等方式違法辦理分戶,騙取徵收補償款及安置房,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王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
記者瞭解到,胡某和朱某已被另案處理,收受賄賂的測繪人員劉某已被判刑。目前,該案正在審理當中。
北京晨報記者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