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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州市鳳凰路信息港小區內悄然建起了一堵圍牆。近一人高的牆面不僅阻擋了小區兩棟居民樓間的消防通道,還影響了低層住戶的采光。城管、消防等部門多方協調,施工被緊急叫停。然而,該圍牆遲遲未能拆除,居民為此苦不堪言。
今年入夏以來,鄂州信息港小區居民樓樓下距離陽臺2米多遠地方憑空多出了一堵圍牆,居民們鬧心不已。
昨日,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兩棟居民樓東側的空地上建有一堵近一人高的圍牆,牆面距離小區約2米。一樓住戶汪女士介紹,自從6月初,圍牆被砌起來以後,一樓4戶居民的采光嚴重受影響,晾曬衣物十分不便。
該圍牆系鄂州市皇室假期商務會館(以下簡稱『皇室假期會館』)組織修建,擬建3米高。『建成後,一二樓等低樓層的采光勢必大受影響。』小區居民推測。更為嚴重的是,兩棟居民樓間的消防通道將成為一條封閉的死胡同,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後果不堪設想。
據了解,信息港小區建於上個世紀80年代,與兩棟居民樓毗鄰的是一棟辦公用房,均屬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電信鄂州分公司』)資產。2010年,居民樓房屋產權正式劃歸個人;不久後,辦公用房被出租,改建賓館。賓館:建牆為了消除安全隱患
『前兩年賓館頻頻失竊,搭建圍牆是為了消除安全隱患。』對於砌牆的原因,皇室假期會館相關負責人吳先生作出如下解釋。他指出,賓館倉庫靠近居民樓,部分居民時常私自焚燒垃圾,嚴重威脅到倉庫的安全;而2011年、2012年,賓館也曾數次失竊,損失不小。圍牆建起來後,將有效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
作為房屋的承租方,是否有權利隨意改造建築結構?吳先生向記者出示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和『關於信息港改造的報告』書。其中,房屋租賃合同在『甲方的承諾及義務』一款中,明確指出『營業場所與職工住宅區應進行隔離,由乙方施工,甲方協調』。
而在皇室假期會館『關於信息港改造的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在籃球場與宿捨樓2.3米處築起一道23米長,3米高的圍牆。該改造報告附改造效果圖,且蓋有中國電信鄂州分公司公章。電信:同意改造,但需辦理審批手續
皇室假期會館搭建圍牆是否得到中國電信鄂州分公司授權呢?對此,中國電信鄂州分公司行政保衛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公司得知皇室假期會所打算動工修建隔離牆後,已連續下發多張回復函,要求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至今未果。
『對於這起合同糾紛,我們也找多方律師諮詢,合同中並無不妥之處。』該負責人表示。其原因是,《房屋租賃合同》中在『對房屋的裝修』一款中明確指出,乙方對鄂州信息港院內含院牆進行必要的改造活動中,由乙方負責對外申報協調。
該負責人認為,『關於信息港改造的報告』簽訂於《房屋租賃合同》之後,系租賃合同的補充條款,理應遵守合同中的約定。皇室假期會館在對籃球場及居民區間進行建築施工隔離之前,有義務向相關部門報批,並做好居民解釋協調工作。部門:違章建築,已下達整改通知
據了解,圍牆於6月8日前後動工。城管、消防等部門接到居民投訴後,曾多次上門制止,並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經認定,該圍牆未履行行政審批手續,系違章構築物。『相關部門及當事雙方擬於7月組織召開協調會,商議解決方案。』鄂州市鳳凰城管大隊熊姓工作人員表示。
城管方面指出,類似建築物內部的結構調整問題,在不影響城市形象及周邊居民生活的情況下,是可以施工的。前提是,由房屋產權人向規劃管理部門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進行審批備案,並做好小區及周邊居民的解釋協調工作。待取得批復許可後,纔能進行建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