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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既定的時間表,被視爲“頂層設計”的不動產登記條例要在6月底出臺。
如今,距離月底大限這個時間點只剩下2個工作日,只有18個省份已經啓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輿論看來,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助於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同時有利於摸清房產底數,爲房產稅開徵奠定基礎,也可間接爲反腐敗發揮一定作用。
其實,所謂的反腐作用也好、逼出存量房降低房價也罷,其所關注的點,都落在住宅登記上,而住宅登記僅僅是不動產登記的一小部分。從大多數報道來看,正是這一小部分原因導致了不動產登記制度推行的不順暢。
那麼,不動產登記制度究竟是動了誰的奶酪,才使得其推進如此不容易呢?
從好的方面來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整合多部門職責,有助於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房屋等私人財產合法所有權,同時維護交易安全。
近些年,一系列“房叔”、“房嬸”事件後,公衆將關注的目光聚焦“涉房反腐”上,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適時推進,也承載了公衆將貪官“奶酪”公佈於衆、接受全社會監督的期望。不動產登記對涉房腐敗行爲有震懾作用,但絕非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主要目標。反腐不是推行不動產登記的直接目的和客觀出發點,只能說是客觀上會有些關聯。
其實,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消除樓市“信息孤島”,無疑將爲我國房地產稅的改革打下基礎。
除這一小部分原因外,傳統的“各自爲政”的思路,也成爲阻礙不動產登記推進的重要原因。
2007年,物權法頒佈並明確不動產統一登記。此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等部門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工作。多年後,各部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人員、技術方法等方面各自形成相對完整、獨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這爲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了紮實基礎。但是如不轉變觀念,所謂相對完整、獨立的體系,很容易成爲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