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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保監會下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7月1日起爲期兩年內,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將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顯然,從現在社會對以房養老的反應中不難看出,社會對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中涉及的房屋估值、房價波動、保險公司道德風險、老年人正當權益保護等問題關注,都可以說是有關住房養老能否順利推出的重要話題。
據媒體報道,新浪針對網友們對“以房養老”的態度做了一個調查,有九成網友認爲“以房養老”荒唐,僅一成網友認爲其有合理之處。在不少網友激烈的言論中,多數網友認爲“無法接受,不確定因素很多且不靠譜”。
不過與此同時筆者認爲,以房養老推出面臨的最大難題或許還是制度風險。
首先就以房養老雙方利益關係看,顯然從一般常識就可以看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首先將面臨的是“你多我少”的利益衝突。而其中道理說來也簡單,因爲在以房養老關係中,無論是房屋估值、房價波動,還是抵押期限設計等風險問題,對保險公司與相關以房養老老人來說,可以說就是一種利益關係。就此再具體一點來說,如果房屋在抵押期間波動過大,漲了則還好,而若跌幅過大,那對保險公司肯定不會是一件好事;再有,如果房價估值過高,對老人是有利,而對保險公司則無疑不利。應該說,這些都是以房養老保險制度需要面對,並不可迴避的一種雙方利益衝突關係。
而若承認這樣的利益衝突關係及其相關風險的確存在,那與之相關的一些問題也自然而然放在了有關政策制定與監管部門面前,那就是,在目前的以房養老利益關係面前,相關參與以房養老的保險公司是不是會利用自身的專業、產品設計優勢,來爲自身謀取相應的不當利益?可以說,這些都應當是有關政策制定與監管部門,需要事前有所考慮並做好制度準備的事宜。因爲美國在上世紀之初推出以房養老產品時,就曾一度面臨被國民稱之爲“騙子來了”的尷尬。
就此而言,無論是就前車之鑑還是就預防覆轍角度,亦或是就政策制度設計安排層面來說,相關部門都有必要、也應當對這些因爲政策與制度缺失所可能帶來的風險做好相關的預期與應對纔是。
縱觀全球,“以房養老”在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已推行多年,但市場反響並不熱烈。其在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對於中國推行“以房養老”政策有着很強的借鑑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