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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在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已推行多年,是養老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但市場反響並不熱烈。
多國家此政策“使用率”很低
澳大利亞:一旦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會對居住者提出要求,將房產保持在一定狀態。而老人本身很可能已沒有能力幹修房子的活兒,請工人來做的費用又相當高。如果居住者想請其他人來一起居住,或是對房屋進行裝修、出租等,都必須得到金融機構的批准。
美國:美國人的退休收入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金,所有美國老人都有這部分收入,是保障最基本生活的資金來源;二是企業年金等私人養老保險項目提供的養老金,部分美國老人有這筆收入,是改善退休生活的資金來源;三是個人存款,這筆資金因人而異。而“反向抵押貸款”更多是作爲養老收入的補充,並非核心收入來源。
新加坡:專家認爲,在新加坡這個以華人爲主的社會中,靠子女養老仍是主流,房產世代相傳的傳統理念也影響有兒有女的老人們做出“以房養老”的決定。很多華人表示,如果有孩子,他一定不會賣房子養老,會把房子留給孩子。
澳大利亞最後的選擇
澳大利亞文化鼓勵自力更生,擁有自己的房子是一個人自立、成功的主要標誌,年老之後也儘量不依賴子女或親戚。在自己行動不便需要看護時,老人們通常的做法是將房屋出售,獲得現金後向養老院交押金,入住養老院。
新南威爾士州消費者信貸法律中心首席律師凱瑟琳說,反向抵押貸款比較適合沒有孩子的老人。在申請貸款之前,老人一定要確保有足夠的錢將來入住養老院時使用;要考慮獲得貸款後可能失去政府提供的某些福利。
在澳大利亞,反向抵押貸款不是政府的一項政策,而是金融機構針對老年人推出的一個金融服務產品,因此存在風險。大多數反向抵押貸款利率較高,而且是複式利率,可能導致貸款者債務膨脹,以致需要進老人院時湊不足入住押金。
美國市場空間小
美國政府自1989年開始試點運行“以房養老”,到1998年轉爲正式項目,由政府提供擔保。經歷二十多年的發展後,如今每年簽約量只有7萬左右,市場空間非常狹小。
“以房養老”在美國被稱作“房產淨值轉換貸款”或“反向抵押貸款”。與傳統抵押貸款不同的是,它無需按月還款,而是在老人去世後,銀行將房子拍賣後連本帶息收回貸款。如果房產價值超過貸款本息,剩餘部分歸還給繼承人;如果房產價值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由政府負責補足差額;子女如想繼承房產,也可將貸款本息還給銀行然後將房產贖回。
這種做法的好處是讓老人能夠“以房養老”,同時避免“無家可歸”,只要老人健在並且這處房產是老人唯一住所,銀行就不能收走房產。
新加坡套現不明顯
上世紀90年代,反向按揭在獅城試水,2006年擴大到覆蓋八成居民人口的政府組屋市場,但反應冷淡。政府繼而推出以房套現的屋契回購計劃、樂齡安居花紅計劃,允許符合條件的房主出租部分組屋獲得資金來源,但同樣應者寥寥。
屋契回購計劃規定,達到公積金最低存款提取年齡的老年人(現爲63歲),只要家庭月收入不超過3000新元,且名下沒有其他房產,即可將居住組屋的剩餘屋契賣給國家發展部下屬法定機構建屋發展局,獲2萬新元津貼,並以30年租約繼續居住。部分屋契套現金額用於填補屋主公積金戶頭,屋主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晚年可以每月領取一筆固定現金。
屋契回購計劃自2009年推出至今,只有474名申請者。遇冷原因是套現作用不明顯,需優先填補公積金賬戶;很多老人擔心,30年期滿後若還健在,是否會無家可歸;一些老人原本屬於低收入人羣,可從非盈利機構獲得免費或超低價的養老產品或服務,參與計劃後能否繼續享有這些服務不得而知。
據新華社
看看美國那些
時髦的養老方式
如何養老才能擁有一個自由、快樂的晚年?不少美國人做出自己的選擇:有的把大房子中的幾間以低廉價格租給年輕人,既賺取生活費又解悶;有的和志同道合的人居住在養老社區裏;還有的乾脆一走了之,到風景優美、生活成本低廉的國家開始新生活。
與年輕人“拼房”住
美國老人喬伊絲·凱恩現年66歲,離異,住在新澤西州中部。10年來,她一直採取拼房方式與陌生人“同居”。
凱恩的條件並不多——能付房租,不吸菸,喜歡她養的幾隻貓。“離婚後,我想一個人支撐這個家就需要更多收入,”她先後找過多名房客,“我與他們關係良好。”
房客不僅給單身老人帶來額外收入,也成爲他們某種意義上的情感寄託。
同道中人樂生活
隨着老齡化世紀的到來,對不少老人而言,最理想的退休生活不僅僅意味着找個設施齊全、環境舒適的社區或養老公寓消磨剩餘歲月,而是與志同道合的人結鄰而居,一起享受生活的樂趣。
美國有一種被稱作“親和居所”的新型養老社區,在那裏居住的都是志同道合之人。無論你是鄉村音樂粉絲、愛狗人士、考古狂、園藝愛好者或素食主義者,都不難找到兩三百個同好者組成一個社區。
社區居民可以享受完善的醫療保健設施與服務、分享共同的興趣愛好,一起健康、快樂地老去。
移居海外享新生
近年來,越來越多美國人退休後選擇到拉美國家定居,那裏陽光充足、風光秀美,而且“錢更值錢”。
去拉美養老的潮流始於25年前,但最近5至10年發展尤爲迅速。墨西哥生機勃勃的城市文化、哥斯達黎加美麗的海濱社區、尼加拉瓜靜謐的山谷村莊……有着巨大吸引力,低廉的生活成本更是誘惑難擋。
許多拉美國家看到這一商機,紛紛拋出誘人政策,吸引美國老人定居。巴拿馬是最早盯上這塊市場的國家。政府推出一系列法律政策,只要外國人能證明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超過1000美元,就可以獲得巴拿馬的永久居留權,而且在國外掙得的養老金無需在巴拿馬上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