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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區桂林街道湖畔小區的幾位居民一出家門,就驚愕地發現,小區院裏前一天剛安上的兩張石桌翻倒在地,其中一張桌面破碎,令他們感到氣憤。而這種破壞行爲自該小區環境改造以來已經不是頭一次了。他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進行處理。
據瞭解,湖畔居民小區建於1996年,是當時的樣板社區。近年來該社區公共設施逐漸老化,尤其是個別居民佔據公共綠地建自家花園、菜地,使得小區雜亂無章。爲了改變小區面貌,還居民一個優美的生活環境,中山區政府出巨資進行路街改造,“2014年中山區社區健身公園建設項目-湖畔社區健身遊園項目”就是重點工程之一。該項目預定爲期兩個月,6月9日竣工。但工程一開始就遇到阻力,個別佔據公共綠地的居民以各種藉口拒不拆除私設柵欄。5月,中山區綜合執法部門進小區進行清理,該部分居民承諾自動拆除,但至今沒有拆除,還出現了破壞已建設施的現象。
針對上述現象,記者先後多次採訪湖畔社區及桂林街道相關負責人,他們都顯得很無奈:“該做的工作我們都做了,個別人就是不理睬,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與相關部門負責人的無奈相比,小區居民表現得則是憤怒。兩位居民告訴記者,小區入住時,環境特別好,小區環境被人羨慕。但近年來,小區開始陷於混亂,濫堆雜物、佔據公共綠地的現象越來越嚴重。他們多次向各級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反映過。此次區裏下決心進行改造,過去坑坑窪窪的庭院鋪上了整齊的地磚,破敗的花壇修葺一新,受到了絕大多數居民的支持和歡迎。但個別人不僅阻礙工程進度,還破壞已經建成的公共設施,不能不令人憤慨。他們認爲公共設施和公共綠地是全體居民的,任何個人都無權佔有和破壞。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辦事,不應對個別人的自私行爲無限遷就。本報將繼續關注後續進展。
編後語:
過度維權、無理取鬧已經不是個別案例。產生這樣現象的根本原因是一些部門錯誤地理解了“人性化工作方法”。其實無論什麼“化”都應該在法制的框架內,不依法行政不是人性化,其後果必然是照顧了極少數人的利益而損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路街改造、小區環境改造是利民工程,其間必然會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面對這一情況,相關部門要理性分析,在法制框架內解決。如果涉及到部分人的合法利益,就必須依法予以保護,同樣,如果遇到無理取鬧者甚至公然違法者,則必須依法處理。只要是依法辦事,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