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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經陝西省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意見》明確要求,今後西安市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築、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區和學生公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築必須執行綠色建築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
全市新建近300萬平方米綠色建築
綠色建築指的是在建築的全壽命週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爲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記者瞭解到,兩年前西安市已啓動綠色建築行動,共新建近300萬平方米綠色建築。爲進一步降低建築使用能耗,西安市加速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制定了任務分工更爲詳實具體的《西安市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意見》。
新建建築必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據瞭解,國家及陝西省出臺的綠色建築行動方案均明確,政府財政性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築,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築,國家、省、市綠色生態示範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築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必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爲了擴大西安市綠色建築的覆蓋面,《意見》提出了新的要求: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的新建居住小區和學生公寓,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築,也必須執行綠色建築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並符合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西安市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的要求。
針對農村建築節能,《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各涉農區縣至少完成一個不低於100戶的集中連片農村居住建築節能示範建設項目。新建項目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城市集中(含居住小區內部集中)供熱區域內未按照規範要求安裝供熱分戶計量及調控設施的要進行監督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竣工驗收,不允許投入使用。
既有建築將逐年進行節能改造
在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間,西安將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市政集中供熱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公共機構建築的供熱計量改造並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建設農村居住建築節能示範項目1000戶,完成既有建築節能降耗各項目標任務。
西安市還將開展既有建築普查工作,對全市所有既有建築結構形式、使用年代、用能系統、能源消耗等進行綜合普查,根據普查情況,逐年科學合理安排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實施計劃。
西安市鼓勵採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公共建築,對改造項目予以獎勵。到“十二五”末,西安市公共機構集中供熱收費計量比例達100%、高效節能燈使用率達100%、節水器具使用率達100%。該市每年將完成40棟既有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意見》明確,開展綠色建築行動的重點任務不僅包括加強新建建築的節能工作、抓好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工作,還包括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規模化應用、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管理、推進綠色建築的技術研發和推廣以及推廣建築工業化發展、嚴格建築物拆除管理程序、推進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多個方面。
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