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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7月1日起試點2年
許超聲
此前討論廣泛的“以房養老”商業保險試點政策落地。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60歲以上老人,可以選擇保險版的“以房養老”方式爲自己養老。保監會昨天公佈“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並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試點時間爲2年。
老年人可根據需求自願投保
《意見》將“以房養老”定義爲“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屬於商業保險範疇,開展試點,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老年人可根據個人生活狀況和養老需求自願投保。與徵求意見稿相比,現有的版本刪除了“單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合同的初次抵押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
試點產品分參與型和非參與型
根據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爲參與型產品和非參與型產品。所謂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通過評估,對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在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分配;所謂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
幸福人壽監事長孟曉蘇幫老人算了一筆賬:如果是參與型,可以直接分享房屋重新估值帶來的收益。如果是非參與型,老人去世後,房屋增值部分可以歸子女;如果老人願意生前享受更多房屋增值收益,可以採取退保重新購買。因此,孟曉蘇認爲,無論參與型還是非參與型,對老人利益沒有任何影響。“不僅可以在A公司退保後重新投保,還可以退保A公司,投保B公司”。
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
事實上,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美國本質更多接近於銀行的按揭業務,但在我國的業務落點是終身年金保險,資金來源於保險公司自身。過去幾年,一些銀行也自發地開展了一些反向抵押貸款業務,而此次的《意見》只是規範養老保險,不涉及銀行業務。
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試點產品的推出是爲給有意願參與的老年人帶來更多自由選擇養老方式的機會,爲其多提供一種金融工具。此外,保監會特別明確,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猶豫期的起算時間、長度,猶豫期內客戶的權利,以及客戶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損失。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本報記者許超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