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定期拿養老錢,身故後居住的房子歸保險公司所有。這種由保險公司開展的以房養老方式,下個月將在武漢試點。
昨天,保監會官網發佈《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顯示,武漢同北京、上海、廣州一道被納入試點城市。試點期自今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
記者昨天致電武漢多家保險公司,都表示目前還未接到通知,尚無具體推出方案。平安、合衆、新華、國壽等多家保險公司表示,總部都還在進行研究,針對該《指導意見》的出臺並無最新進展。
市民可以從哪些保險公司購買該產品?保監會文件顯示,試點保險公司必須滿足已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具備較強的保險精算技術、專業的法律人員、房地產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等多個條件。
《指導意見》規定,60週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人可投保該產品,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受抵押,並按照約定條件向投保人支付養老金。文件開頭指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記者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