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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從中國保監會網站獲悉,7月1日起,武漢市將開展“以房養老”商業保險試點。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可按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
本次試點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60歲以上、擁有房屋獨立產權的老年人,均可投保。試點自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試點產品分爲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前者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後者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於投保人。與一般保險猶豫期10至15天不同,以房養老保險投保人在簽訂合同後30日以內,如反悔可以申請撤銷合同。
中國保監會還鼓勵保險公司創新,“完善與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的養老服務鏈條,如針對不同年齡和需求的客戶推出醫療、保險、健康管理、金融理財等服務”。
目前幸福、平安、新華、泰康、合衆等保險公司均遞交試點方案。記者昨日致電幸福人壽湖北分公司和合衆人壽湖北分公司,兩家公司相關負責人均表示,目前尚沒有收到總公司關於開展以房養老產品的通知,產品具體條款也不清楚。
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試點城市的選擇主要考慮其房地產市場容量較大、老齡化步伐快等因素。他表示,開展試點有利於拓寬養老保障資金來源,提升老年人養老保障水平。
湖北日報記者林建偉、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