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買賣二手房稅費複雜且數額不低,不少人不瞭解情況對中介“言聽計從”,卻爲此栽了“大跟頭”。
鄭州市民劉先生將國基路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在中介掛牌出售,掛牌價88萬元。不到一個星期,中介就聯繫好了買家。辦理過戶手續前,中介突然提出,可以不走二手房資金監管程序,在合同中把交易價改成5000元/平方米左右,房款50萬元,剩下的38萬元房款完成過戶時再支付,這樣能省下好幾萬的稅費。爲了打消他的顧慮,買方也提出,“避稅”房款可以先付給劉先生20萬元,完成過戶再付剩下的18萬元。劉先生同意了,並口頭約定過戶當天支付剩下的18萬房款。
但沒想到的是,過戶手續完成後,買方卻以“剩餘房款爲20萬元而不是38萬元”爲由拒絕支付。此案經房管局多次調解均沒有結果。
鄭州市房管局市場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說,簽訂“陰陽合同”的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買方就會主張按照網上的簽約價格來執行,而賣方則會堅持按照實際簽訂的合同來執行。即便法院最終確認按照實際的成交價格來交易,由於賣方在交易環節中涉嫌避稅,也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貼士
購買二手房別忘附《費用清單》
二手房種類很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也不同,爲避免產生糾紛,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
一是房款,需要注意的是一定當面談價格、訂合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不法獲利。
二是中介佣金,記得向中介索要正規的發票。
三是向相關部門繳納的稅費,主要包括財政部門收取的契稅、房屋登記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測繪部門收取的測繪費,房地產評估公司收取的評估費,房地產交易部門收取的交易手續費、抵押手續費,銀行按揭產生的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