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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高檔樓盤2006年預售至今無五證20名購房人起訴維權立案後移送易縣
買房8年還是個坑
“當年,我看了大坑後買了房。沒想到,8年過去了,它還是個大坑。”購房人金先生說。
位於保定市北市區的中央公元小區項目,2006年開始預售,項目位置眼下仍是兩個直徑百米的大坑,購房人紛紛受害,其中包括不少“急着搶房”的外地人。
《法制晚報》記者瞭解到,這個小區項目“五證”,至今一個都沒辦下來。
開發商河北省惠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0年跑路,20名購房人起訴維權。石家莊長安區法院最終立案,日前又移送到河北省保定市下轄的易縣審理。
買房上當說好的高檔樓盤呢
位於北市區的中央公元小區項目,地處保定繁華地帶,開車到保定市政府只需不到十分鐘,周圍商貿區林立。
至今,專業的房地產網站上還能找到中央公元的效果圖。按照規劃,共有14棟高層板樓,建築總面積40萬平方米,綠化率高達40%。
宣傳圖上,小區四圍亮黃色的效果光和深綠色的植被組合在一起,映襯得小區格外高檔。
現實和幻象差距太遠。當年的中央公元售樓處,已經改造成漢庭連鎖酒店。“以前,這裏一層是售樓處的接待區,二層是辦公區,我就是在這裏籤的合同。”購房人金先生說。
從售樓處往北走300米,就是小區項目所在地。“拆遷項目部”還在,但牌子上的字跡已經模糊不清,大門也已鏽跡斑斑。
記者走進去發現,拆遷辦所在的二層小樓連門窗都已經沒了,房間內空蕩無物。
伴隨着幾隻蹲在陰涼處的野狗的吠叫聲,在購房人的帶領下,記者在離拆遷項目部不遠的地方,看到了兩個目測直徑達百米的大坑。
坑至少有20米深,坑底長滿半人高的野草,大坑周圍,盡是垃圾。
金先生告訴記者,這裏原來屬於薛劉營村,大坑上面都是平房。拆了平房,開發商匆匆挖出來這兩個大坑,售樓員曾指着這兩個大坑,帶着來看項目的人一起暢想未來的美景。
簽了約開發商不見了
金先生經常會過來看看,一個人蹲在大坑邊上懊悔:“我現在終於理解什麼叫‘坑人’了。”
“要是能順利地在2012年入住,沒準現在孩子都有了。”他說。
金先生爲了結婚,以46萬多元的總價買了一套94.1平方米的房子。在保定,這是高檔樓盤的價格。
2010年10月25日,金先生和開發商簽下購房合同。簽約的第二天,售樓處就被薛劉營村村民圍堵。一個月後,開發商找不到了。
“這時我才知道開發商根本沒‘五證’。”金先生說。
天津人張先生說,買房時銷售員從沒提過“五證”,但一直向他強調“有市裏的文件、規劃圖”。
他爲買房花光積蓄,還向銀行貸款、向親戚借錢,現在一睜眼就得想着債。
承德人紀先生回憶說,當時銷售員明確告訴他小區“五證”還不全。“當時,保定的樓盤,大多數都是‘五證’不全就開賣,所以我也就沒當回事。”他說。
來自高碑店市的購房人小宋的母親,則被複印件忽悠了。“當時銷售員給我看了幾張紙,說是‘五證’的複印件,原件得保護,不能隨便給人看。當時急着搶房,我就沒仔細看。”她說。
訴訟過程項目所在地法院不受理
2013年7月,20名購房人找到北京市萬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利,希望起訴維權。
訴狀中,購房人認爲開發商不能按照約定建房,構成違約,應退還房款並支付利息等損失。
由於中央公元地處保定市北市區,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的管轄原則,張律師帶領購房人到北市區法院遞交訴狀。
“立案庭的法官看完訴狀說,中央公元的案件不屬於民事案件受理範圍,理由是開發商沒有五證,不屬於購房糾紛。法官認爲這事屬於詐騙,應該報警,由警方處理。但我們要求法院出具不立案的裁定,他們沒出。”張律師說。
之後,張律師和購房人去了刑警隊。“當時是一位刑警隊長接待的,收下了我們的材料。他說,這種事他們沒有當成刑事案件處理的先例。”
張律師告訴記者,之後公安機關成立了調查小組調查了兩週左右,最後得出結論,此事確實不是刑事案件,購房人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應該去法院打民事官司。
立案後被移送易縣
“我們沒再找保定北市區法院,直接去了石家莊。惠東房地產公司的註冊地在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322號開元大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也是有管轄權的。”張律師說。
2013年9月,張律師拿着調取出來的惠東房地產公司的工商註冊信息到長安區法院立案,最終被受理。
張律師說,案子快開庭的時候,法官突然通知,惠東房地產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
開發商稱其辦公地點已經搬到河北省保定市下轄的易縣,由於在石家莊已無實際辦公地點,且無任何開發項目,因此案件應由易縣法院管轄。
原告方反駁認爲,惠東公司稱其實際經營地在易縣惠東國際花園小區,但事實上,惠東國際花園小區只是對方的一個房地產項目,且從未向工商部門申請過變更註冊地。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只是爲了拖延時間。
但案件還是被移送到易縣法院。昨天,易縣法院向20名購房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
負責此案的易縣法院民三審判庭孫庭長表示,會盡快把案件安排到具體承辦法官手中。
最新進展開發商拒絕採訪
昨天中午,記者找到惠東公司在易縣的辦公地點,但其大門緊閉,敲門也無應答。
辦公地點的樓下是惠東公司正在銷售的惠東國際花園項目。在售樓處,記者看到該樓盤的“五證”均爲複印件。
記者希望從售樓處工作人員處聯繫惠東公司領導,被拒。記者聯繫惠東公司的訴訟律師,該人也拒絕採訪,並拒絕幫助記者聯繫公司領導。
政府認定仍沒“五證”
根據規定,開發商銷售的商品房必須具備“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日前,保定市城鄉規劃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中央公元項目至今還沒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該工作人員說,辦齊“五證”得先有土地手續,即辦下來國有土地使用證,而中央公元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一直沒辦下來,因此不可能辦下來後續的資質。
之後,記者又從保定市國土資源局獲悉,由於惠東房地產公司至今沒有支付中央公元所在地的土地出讓金,因此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至今沒辦下來。
新開發商已經選好
記者通過多方採訪瞭解到,2006年8月11日,惠東房地產公司與北市區薛劉營村委會簽署合作協議,惠東公司承建薛劉營村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之後,惠東公司在不具備“五證”的情況下,一邊拆遷,一邊開始預售房屋。
2013年1月7日的《保定日報》A3版,刊登了《北市區薛劉營村民委員會關於薛劉營村鐵東片區公開招選投資開發商的公告》。
公告中披露了當初中央公元項目開發的過程:“2010年4月,經區政府大力協調,市政府批准薛劉營村進行改造……由於種種原因,項目自2010年10月擱置至今。”
負責處理中央公元項目事宜的北市區人大的一位田姓主任告訴記者,當初惠東公司撤走,項目擱置,是因爲其與村裏發生糾紛。但對於糾紛的具體情況,他未透露。
昨天,田主任告訴記者,接手中央公元項目的新開發商已經選好,它是河北省保定市康遠房地產公司。新開發商接手後,政府會出面協調,保證樓盤合法手續的順利辦理。“順利的話,房子應該很快就能開始蓋了。”他說。
律師說法此案印證“五證不全”隱患
知名房產維權律師、北京凱泰律師事務所的藥東虎告訴《法制晚報》記者,購買“五證不全”的房子有很多隱患,中央公元項目印證了這一點。
藥東虎說,由於開發商“無證”售房的行爲違法,購房人在這種情況下和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等合同文件處於效力待定的狀態,對維權不利。
沒有“五證”,意味着脫離了政府監管。開發商承諾的項目竣工日期沒有保證,收取鉅額的認購款、排號費、定金等攜款潛逃的事情在“無證售房”的開發商身上時有發生。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項目所在地的市國土局負責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由項目所在地市規劃局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預售許可證由項目所在地市建委頒發。”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