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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房子被列入“政策性住房”住在龍崗橫崗職工新村的近百名教師剛到手的住房補貼面臨退回.
本報訊(記者龍錕攝影報道)深圳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化改革中,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人員,不能再享受住房補貼。最近龍崗區橫崗職工新村的近百名教師剛剛到手的3個月房補恐怕要被收回,原因是職工新村的房子近期均被列入“政策性住房”。職工新村是1994年起由已經解散的橫崗股份公司開發並銷售給教師們的,沒有報建手續,產權並不明晰。這些教師對此感到不公,因爲他們花錢買了一套沒有產權的房子,卻被認爲享受了政府的福利,房子雖然當年只花了5萬~6萬元,儘管房價飛漲,但因產權問題無法交易,而失去的卻是至少50萬元的住房補貼。
購房憑證只有一紙收據
職工新村建於1994年,位於龍崗區橫崗街道樂園路,這是由當年原特區外橫崗鎮政府委託鎮股份公司建設並且銷售給橫崗街道公務員、橫崗中心小學、橫崗中學及橫崗人民醫院的員工。
橫崗小學的陳老師告訴記者,當時鎮政府將原橫崗中心小學、橫崗中學的地塊改造成爲商業地產,爲了保障學校職工的住宿問題,所以另尋他地建了房子,並且銷售給教師。“當時每平方米是800元~1300元,和當時商品房的價格差不多。”陳老師稱。
職工新村的房子大多在80平方米之間,記者從一名教師提供的收款收據上看到,這張1997年開具的收據寫着,這名教師用5萬多元購買了一套房子,收款者是龍崗區橫崗鎮財政所。對於很多職工新村的住戶來說,這張紙是唯一證明自己與這棟房子有關係的憑證,但是這並不是產權證。
記者瞭解到,職工新村的房子在建設之時沒進行房產報建,根本沒有在國土部門等主管部門備案,要辦理產權證需要的土地使用權證、建設許可證等都未存在。不過對居住了將近20年的居民來說,一直都相安無事。
無產權房是否政府福利?
龍崗區機關事業單位房改住房補貼從今年3月開始按月發放,職工新村的教師們都已經領了3個月的住房補貼,如今的標準是每個月2800元,他們普遍工作超過15年以上,加上之前的工作年限的補發,他們的住房補貼至少可以領到50萬元。
不過今年5月他們被通知去簽署一份停領住房補貼的表格,因爲在龍崗區住建局和龍崗區紀委聯合發佈的《開展街道政策性住房及自建私房擁有情況誠信申報工作的通知》中,職工新村已經被列入政策性住房,因爲享受了政策性住房,就不能再一次領取房補。
這讓職工新村的教師、醫生羣體感到不理解,因爲享受政府相關稅收、福利、政策優惠等條件的住房均可以稱爲政策性住房,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等均爲此類,不過這些政策性住房均具有有限產權,比如經適房5年後就可上市交易。但是對於職工新村來說,要獲得產權是一件遙遙無期的事情。
“房子是買的,還沒有產權,這怎麼是享受了政府的福利呢?”橫崗中學一名教師說,房子雖然當時以5萬元買下,但是因爲無法確權,房價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而且又讓他們失去了領取住房補貼的資格。
龍崗還有6個街道存在類似情況
相比於橫崗職工新村小區,與其同期建設的龍崗區中心城政策性住房“龍福一村”已經辦理紅本房產證,比職工新村晚十年建設的龍崗區中心城政策性住房“黃閣翠苑”也已辦理了藍本房產證。因此職工新村的住戶認爲,他們根本沒有享受政策性住房應有的權益。
據橫崗街道辦建設辦主任顧暉介紹,在龍崗區,除了阪田及南灣,其餘6個街道都存在職工新村這種情況。
職工新村爭議橫崗街道逐一回應
關於產權:職工新村可能拿不到
昨日下午,橫崗街道辦建設辦主任顧暉告訴記者,職工新村現有產權歸屬街道辦,但是原來的股份公司已經改制,出現產權不明晰的情況。
爲了界定職工新村的性質,顧暉表示他詢問過一些購買職工新村住房的街道辦老員工,當年買房時,這些人確實享受了價格優惠,只是後期的有些手續存在不規範,沒有辦理房產證,“這些房子以後也很可能拿不到房產證。”
根據規定:職工新村算政策性住房
顧暉說,因年代久遠,他到街道辦及龍崗區的檔案館均查閱過資料,找到一份文件,上面說當時的橫崗鎮政府拿到地之後,投資了2000萬元建設職工新村福利房,“他們買房時,職工新村已經註明了是福利房。”顧暉解釋,按照現有政策,審覈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是否有政策性住房有5種情況,違反其中任何一項,職工均不可享受住房補貼。如軍轉幹部可能在退役前購買過軍產房、異地轉入幹部在外地可能分到過福利房、職工已經在深圳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等三種普遍情況。“第四種情況,無論如何,只要是政府花錢建設的,就算以後辦不了房產證,在本質上這也是一種政策性住房。”顧暉還說,第五種情況爲職工在深圳擁有自建房,也會劃歸政策性住房。
根據深圳目前的政策,擁有政策性住房和自建私房的人員如果還違反規定再次領取住房補貼的話,除了要追回所騙取的資金,還應該按照黨紀的處分。
據悉,爲了解一些幹部職工享受住房的個人資料,龍崗區紀委和建築局都是以自我誠信申報的形式進行登記,從2012年已經開展3次誠信申報工作。
關於房補:暫時擱置等區、市認定
那麼爲什麼職工新村的教師們又出現領取了住房補貼的情況呢?顧暉說,這是因爲歷史上行政分管單位不同,在90年代,一個鎮政府管着教師、醫生,後來鎮政府改成街道辦後,教師、醫生這些事業單位重新劃歸於教育和醫療系統,但是像職工新村這樣的小區物權屬於街道,街道辦又無法申報其他系統的員工的住房情況,出現了操作上的真空。
顧暉表示,在職工新村裏也住着10戶橫崗街道辦的員工,他們其實已經在2012年把這個小區申報爲政策性住房。
顧暉介紹,目前橫崗街道辦已經暫定職工新村爲政策性住房,並按此作出後續決定,但對職工新村的最終定性,還要等區、市兩級的住建部門認定。如果有可能,他們還可以申請再領,不過這次的住房補貼先要申請停下來。
職工新村:
建於1994年,位於龍崗區橫崗街道樂園路,由當年原特區外橫崗鎮政府委託鎮股份公司建設並且銷售給橫崗街道公務員、橫崗中心小學、橫崗中學及橫崗人民醫院的員工。沒有報建手續,產權並不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