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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租半年期的房子,卻被中介人員勸說下租了一年期房子,並許諾半年後可幫忙轉租。半年過去了,廣州某高校學生小林卻面臨尷尬,按合同租期還有半年,房東不願意退租,並拒絕退還5000元的押金,中介現在卻不管了。
小林是在廣州從化某高校讀書的大三學生,因爲今年上半年需要來廣州實習的,去年12月31日,他們幾位同學來到農講所地鐵站附近尋找租房。“一位同學介紹認識了一家知名地產代理的工作人員李先生,他帶我們去看了幾套房子。”
因爲今年1月2日就要開始實習,時間緊迫,小林很快就看中一套房子,並提出租用半年時間。小林說,當時接待他們的中介公司李先生卻堅持要他們租一年的房。“當時他向我們保證,半年後幫我們把房子轉租出去,我們也能拿回押金。”小林表示,因爲時間倉促,他們選擇了相信李先生,隨後簽訂了租房合同,並向房東支付了5000元的押金。
一直到今年6月份,因爲實習結束,小林想要退租就找到中介李先生詢問轉租的事情,但是此時李先生卻有意迴避,“剛開始說和房東溝通,後來就不接電話。”
昨日,小林指出租房合同上的一個問題。在合同上,租房經辦人簽名的是胡先生,而不是李先生。“當時李先生稱,這個是他們經理,合同都由他代簽。”小林表示這裏面有蹊蹺,經過多方詢問他才知道李先生尚沒有中介資質。
昨日,該房產中介某經理承認員工李先生目前暫無資質。該經理稱,他們正在協調幫助處理此事。“押金在房東手中,我們只能和房東溝通,如果房東不願退,我們公司不可能賠償這筆錢”。(記者肖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