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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保障範圍擴大
本報訊(記者陶旺波)昨日,江門市住建局發佈公告,對2014年江門市的保障房保障範圍做出調整,其中公租房的申請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2013年的1801元上調爲1985元,人均家庭財產淨值上限由7萬元上調爲7.7萬元,而廉租房申請家庭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2013年的684元上調至900元。此外,本次調整還把江門市的人均保障房面積由人均14平方米上調爲人均15平方米。
此外,新規定還規定,如果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有江門市區城鎮戶籍5年以上,月人均可支配收入900元以下,家庭財產淨值人均4.4萬元以下,那麼該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並且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將會予以優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