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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財經6月24日消息(記者丁玲娜)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以房養老的設想正在一步步逼近。保監會昨天(23日)宣佈,從7月1日起,到2016年6月30日,兩年內,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是以房養老的有益嘗試。然而,保險公司和住房所有者對政策的積極性並不高,政策面臨很多實際的考驗。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什麼?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單地說,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把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到去世,在這期間,老人享有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去世後,房產的處置權就交給保險公司。
這其實也是一種住房抵押貸款,但它的反向意義在於: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時,不用像一般抵押貸款那樣及時歸還貸款,反而是在此期間,從保險公司領取養老金,等到去世後,保險公司再用處置抵押房產的收入來還貸。
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下跌的風險
這種養老保險,跟之前銀行試點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大不相同,保監會養老保險監管處處長姚渝說,保險公司用養老年金保障老人的終身收益,如果房價下跌,老人獲得的收益也不會下降,風險也由保險公司承擔。而銀行的試點則不承擔這樣的風險。
如果房價下跌,這個風險完全由保險公司承擔。
在老人去世後,如何處置抵押的房產,方式也多種多樣,並非“一刀切”。
當老年人過世的時候,要麼家屬來償還保險公司已經發放的年金本息,他可以解除抵押權,把房子拿回去,或者保險公司拍賣房產,獲得已經發放的養老年金金額,剩餘部分返還給客戶。
爲什麼試點地區是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
看起來,這種保險,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條件。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必須是60週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請試點的保險公司必須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而選在北上廣和武漢試點,也是看重了這些城市經濟實力較強、住房市場相對穩定。然而記者採訪發現,這項創新業務在實際操作中,卻面臨着很多考驗,落實起來,難度不小。
保險公司:謹慎定奪,熱情不高
首先是保險公司熱情不高。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負責人說,房價波動,讓保險公司不敢輕易冒險試水,政策規定的費率不明,保險公司很難算清是賠還是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國房屋產權只有70年,保險公司如果接手房齡過大的房子,很可能虧本。
在中國,除非這人拿了一套新房給我,一般用了三四十年,他給我的是價值逐漸縮水的房子,我賣別人不能說還剩15年我照樣賣70年的價值,這不現實。
老人怎麼說?先看看再定奪
住房所有者對這個險種的態度也是褒貶不一。有人說,它適合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把房子抵押出去,換來養老金住進養老院,是個不錯的選擇。但也有人說,如果有多套房產,又有子女,一般不會這麼做。
張女士就不太看好這項政策:“比方說我有三套房子,我租掉兩套,收益就完全可以養老了,又不會對我的產權產生任何影響,我還有孩子,我不可能把我的房子託管給保險公司。”
作爲監管層,保監會人身險部主任袁序成說,這是一項商業保險,投放市場後,完全由保險公司和老年人羣雙方自由選擇,雙方都要有風險意識。監管部門能做的,是從試點中總結經驗、發現不足,協調各方,打通政策障礙。
袁序成:我們作爲監管部門,要保護各方利益,平衡好各方利益,涉及到社會方方面,需要協調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