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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政策“開閘”。中國保監會昨天發佈指導意見,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4座城市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試點爲期兩年。期間,60週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可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申請試點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至少要滿足6個條件:已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進行科學合理定價;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處理;具有房地產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或委託有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有能力對抵押房產進行日常維護及依法處置;具備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能夠對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和獨立覈算。試點期間出現不符合試點資格條件的情況,保險公司將被暫停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新業務。試點期間,單個保險公司開展試點業務,接受抵押房產的評估價值合計不得超過:4%×上一年末總資產不超過200億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總資產超過200億元的部分。
由於投保人是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試點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公司應當對消費者進行簽約前輔導,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保險產品及自身的權利義務。保險公司還被要求通過錄音、錄像或第三方見證等方式增強合同簽訂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同時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猶豫期的起算時間、長度、猶豫期內客戶的權利,以及客戶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損失,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在猶豫期內,保險公司應當再次向投保人介紹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確認投保人的真實購買意願。
此外,保險公司應於每月10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和試點地區保監局報送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進展情況報告,還須每年定期向客戶披露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相關信息。如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還應向客戶披露房產評估價值信息以及房產評估價值變動對年金領取金額的影響。
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說,“試點城市的選擇主要考慮其房地產市場容量較大、老齡化步伐快等原因,這一保險的推出是完全市場化的,爲一些有意願、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個選擇,是自願的。同時,這是新生事物,還需要不斷探索、總結、完善,從國外經驗看,它是一個比較小衆的保險。”
老人買保險權益怎麼保證?
指導意見規定,產品條款應“簡單易懂,業務流程規範可行,使投保老人便於理解和接受”,“客戶的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保險公司應當對消費者進行簽約前輔導,全面、客觀、準確介紹業務模式、特點、風險及合同條款相關內容,並進行退保贖回價值演示,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保險產品及自身的權利義務。保險公司還被要求通過錄音、錄像或第三方見證等方式增強合同簽訂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同時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猶豫期的起算時間、長度、猶豫期內客戶的權利,以及客戶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損失。
房價有漲跌收益怎麼“算”?
房產究竟價值多少?指導意見中稱,“保險公司要聘請具有一級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產價值進行評估,費用由保險公司和消費者共同負擔。”
如果房價上漲,房屋增值怎麼辦?根據指導意見,保險公司推出的試點產品分爲參與型和非參與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決定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分享房產的增值收益。對於非參與型產品,無論房價上漲與否,保險公司均不參與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增值部分全部歸屬於投保人
如果房價下跌了怎麼辦?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要承擔這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