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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保監會昨天宣佈,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試點以房養老。
個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保險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業務。也就是說,60週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他的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佔有、使用房屋,並且擁有一定的收益和部分處置權,同時老年人可以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到身故;而老人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的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以房養老試點有利於健全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袁序成:可以將社會的存量資產轉化爲養老資源,增加老年人的一種養老選擇。
“以房養老”俗稱“倒按揭”,業內人士認爲,目前城鎮化進程過半,很多家庭都有了住房,這意味着採取“以房養老”的辦法是可行的。對於“以房養老”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房價存在下跌風險,老人壽命超過合同期限後年金誰來負擔等等。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壽險處處長姚渝表示,這些風險都由保險公司承擔。
姚渝:你可以住在原來的房子裏,我們提供的終身年金它可以一直保證到將來。當老年人過世的時候,保險公司要麼就是客戶或者家屬來償還保險公司已經發放的年金的本息和,然後你把房產解除抵押權,拿回去。或者另外一種方式就是保險公司來拍賣房產,來獲得已經發放的養老年金的金額,剩餘部分還返還給客戶,如果房價下跌,房產拍賣金額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的養老年金怎麼辦呢?這個風險完全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記者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