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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前的舊版本,新的示範文本有哪些“亮點”?對此,中國房地產產權產籍和測量委員會祕書長趙鑫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用了“放心簽約、安全購房”來概括新示範文本給購房者帶來的權益保障。
趙鑫明說,舊版買賣合同已經使用了十多年,其間中國的法制環境和社會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包括物權法在內的很多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在示範文本中,這些都有體現。
“放心簽約,包含了文本放心、資金放心和信息放心三個方面。”趙鑫明說,舊版買賣合同在正式合同外雖然可以籤補充協議,但開發商可以在補充協議中做出很多不利於購房者的規定,對此示範文本中規定,如果補充協議中加重購房者負擔,減輕開發商責任的,視爲無效規定。
“買了期房,開發商交完後業主才能驗房,發現問題解決遙遙無期”、“賣完房子後開發商將項目公司註銷,業主後期維權沒有了對象”、“買房時承諾有小學,孩子都上初中了小學還沒建成”……在購房過程中,業主遇到的這些問題令人頭疼。
“這就是新的示範文本中所要保證的‘安全購房’。”趙鑫明說,對於房子的質量問題,原來規定是基礎部分有問題可以退房,但在新的示範文本中,包括裝修有問題、節能不達標、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要求等都要約定,這些達不到要求都可以作爲退房理由。
“例如我買的是一個安靜的社區,結果周邊噪音很大,合同中約定了開發商就是違約。”趙鑫明說,原來這些內容都沒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