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市民:我於1997年到2002年在工行辦理住房公積金。2008年進入現在公司後換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對賬簿。現查詢到的是2008年以後的繳費,那麼以前工行的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A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有關條例,正常的單位變動,是在原單位繳到應繳月份封存後,新單位爲您辦理轉移手續,一名職工只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如想確認,可持身份證以及兩個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原住房公積金存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窗口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