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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濟南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濟南市已在省內率先實施新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制度,其中,23項省級用地審查權下放至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徵地報批週期縮短一至兩個月。
從去年年底,山東省國土資源廳下發了《關於改進和加強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報省審批的城市批次用地材料做了進一步簡化,由原來的14項簡化爲4項,而單獨選址項目的報批材料也由原來的22項簡化爲9項,被簡化的材料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審查。爲適應這一變化,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制定了《濟南市國土資源工作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對市局機關處室和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職責、徵地報批流程、責任追究制度等進行了明確和細化。“簡政放權的同時,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徵地制度改革後報批週期至少縮短了一兩個月。”市徵地辦公室主任宮承義告訴記者,改革之前的徵地審批制度呈“倒三角”形狀,省級責權多、基層責權少;改革之後則變成了“正三角”,市級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申報和存檔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合規性負更多責任。具體來說,縣級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要負責覈實申請用地條件、規劃和計劃情況;市級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要對申請用地總體情況進行實質性審查;省國土資源廳僅對各市報送的建設用地報件進行復覈審查。
作爲省內徵地制度改革的先行者,除落實《通知》中簡化報批的有關規定外,濟南市國土資源局還實行了指標預支和徵地預公告制度,在省裏下達用地指標前,提前指導各縣(市)區組織報批材料。“這樣一來,報批時間壓縮了一半以上,項目落地速度也大大加快。”宮承義說,截至目前,已確保了創新谷孵化器、南北康城市綜合體、西客站片區、華山片區、濟東高速、二環西路南延等一大批省、市重點項目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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