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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管理部門創新服務手段,方便老百姓,許多城市走在了前面。
據《長江日報》報道,武漢從今年7月1日起放開低收入者公積金提取,月收入低於1900元可直接提取。北京市6月15日也提出,今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將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此外,提取公積金今後也將由一年提取一次,縮短爲三個月提取一次……
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有諸多弊端,作爲公積金管理部門,能夠針對現實研究解決方案,並作出妥善修改,能夠讓百姓在花“自己的錢”時更便利、更有自主權,這種姿態值得肯定。
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實行已有20多年,懷着集職工之力共同融資解決住房困難的美好願望出生,其制度設立之初便是要以“強制性”的制度安排,達到一個“衆人拾柴火焰高”的互助目的。所以從本質上講,錢終究是“大家”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理應只是一個“賬房先生”般的委託人身份。但長久以來,在實際的操作中,老百姓更多感受到的是“強制性”所帶來的高壁壘和由此引發的一系列不便利和不公平:一方面部分中低收入者錢不夠花,另一方面屬於自己的錢不讓花,即使能花也需要經過一大堆繁瑣的手續。同時,大量的公積金在賬戶中“沉睡”,成爲尋租與腐敗的溫牀。這些,都從根本上背離了公積金制度設立的初衷。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公積金制度,唯有充分吸納民意,才更有生命力。對公積金管理部門來說,管理是手段,服務纔是目的,相對於傳統的管理,百姓如今更需要的是人性化的服務。只有把服務搞好了,纔有“管”的資本。從創新服務的角度出發,百姓的公積金提取能否降低門檻?提取過程能否更爲便利?能否吸納公衆代表監督公積金運作使其更加透明?這些問題都值得大膽探索。□唐成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