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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備受社會關注的蕭縣原國土資源局局長董超涉嫌受賄一案公開宣判,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董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董超利用其擔任蕭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復墾項目承包、工程款結算、土地使用證辦理、礦山資源開發、採礦許可證辦理以及人事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797.9萬元、購物卡3.4萬元、價值586925元的豐田汽車一輛、價值24600元的手錶兩塊。案發前,董超因擔心事情暴露,退回行賄人177萬元。案發後,辦案機關追回董超受賄贓款共計517.92萬元和1700美元。
安徽日報通訊員周裏蔡玉良記者何雪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