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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6月17日訊(記者喻雯)3萬多個房產證辦下來,堆在庫房裏卻沒人領,這一難題將得到有效緩解。18日起,新建商品房交易過戶收費流程將調整,開發商原本在發證環節交的手續費將提前至辦證的第一個受理環節,這就拉長了開發商交費的時間段,方便企業及時批量交費,也免去了此前購房者先行墊付手續費,再找開發商報銷的各種麻煩。
3月17日,本報《濟南3萬多房產證無人領,半數以上是因開發商不及時交》一文刊發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按規定,領取房產證之前,開發商要交納每平方米3元的轉讓手續費,購房者需要交納80元的登記費。現實問題是開發商遲遲不來交費,購房者領證時擔心自己代交了費用後,開發商不給報銷,所以也不願意交納。有了這個坎,房產證就領不出來。
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主任杜建剛說,根據省物價部門文件規定,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開發企業承擔。由於購房人辦理商品房轉移過戶批次多、數量大、時間分散,開發企業針對每一客戶逐筆、及時交納轉讓手續費存在一定的困難,所以大部分情況下開發企業都是成批量交納轉讓手續費。
“如果開發企業不能及時交納轉讓手續費,購房人在領取房產證時,將受到直接影響。”杜建剛說,一是暫時無法領證,二是若想領證,需先行代開發企業交納轉讓手續費,待領取房產證後持發票再到開發企業進行報銷,使購房人增加了來回奔波次數,帶來了很多不方便。
爲了解決上述問題,從6月18日起將對交費流程進行優化調整:購房人和開發企業在辦理新建商品房買賣過戶申請時,開發企業可依據受理窗口生成的繳費單,預先交納轉讓手續費。
“優化後,交費將在登簿環節告知開發企業交費提前至受理環節,並打印繳費單,拉長了繳費時間段。”杜建剛說,這樣一來方便了企業及時批量交費,也免去了過去由購房人先行墊付轉讓手續費再報銷的各種麻煩,在領取房產證時只需交納自己承擔的登記費,即可領取房產證,切實爲商品房購房人提供了方便。
與此同時,爲了督促開發企業按時交納費用,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濟南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將通過各種媒體進行通報,督促開發企業交費。此外將不及時交費、影響購房人領證的開發企業的誠信情況列入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作爲今後辦理登記業務的參考因素。
杜建剛提醒,商品房購房人要按照合同約定督促開發企業及時交納相關辦證費用,保證自己按時拿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