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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起,買新建商品房辦理房產證,購房人領證時不用再替開發商墊付交易手續費。
根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今天推出的服務新舉措,從6月18日起,現行商品房交易過戶交費流程將進行優化調整,由開發商承擔的3元/平方米交易手續費,在批量申請辦理分戶房產證時,由開發企業根據受理窗口生成的繳費單預先繳納,為商品房買賣雙方提供更多方便。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主任杜建剛表示,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登記中心將采取兩項措施,督促開發企業按時繳納費用:一是通過媒體通報督促開發企業繳費;二是將不及時繳費、影響購房人領證的開發企業的誠信情況列入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作為今後辦理登記業務的參考因素。
濟南日報記者劉文忠